南通市社会福利院5号楼1-4层、培智楼部分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比价公告
来源: 南通市社会福利院 发布时间:2026-04-16 17:30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南通市社会福利院5号楼1-4层、培智楼部分设施改造工程监理为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于2026年4月 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社会福利院5号楼1-4层、培智楼部分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

采购文件编号:FLY20260302

施工总投资:估算70.68万元。中标结算,按照工程中标价×费率。

采购预算:本工程监理采用费率报价,控制价为2%,有效报价是低于或等于2%的报价,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二、采购文件内容:

详见比价文件,请仔细研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4.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土建专业)或省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

5.拟派监理员资格条件:具有监理员及以上执业资格(土建专业);

6.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价的,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附件)授权委托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7.提供2份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邀标比价期限

自邀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比价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比价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比价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比价保证金执行。

六、采购开标时间、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工农南路185号,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开启

时间:2026年4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工农南路185号,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其他: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方式:周先生 13912299770

南通市社会福利院5号楼1-4层、培智楼部分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比价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