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22〕3号)及《南通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通民发〔2011〕66号)的要求,经过初审、实地核查、专家评估和公示,2023年度(下半年)南通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评估等级予以公告。
南通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20231229)2023年度下半年南通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