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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第十一届困境儿童“爱出发”夏令营活动项目磋商公告 来源:南通市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2025-07-01 字体:[ ]

    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就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第十一届困境儿童“爱出发”夏令营活动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第十一届困境儿童“爱出发”夏令营活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民政局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第十一届困境儿童“爱出发”夏令营活动项目

    预算金额:5.1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期:7月29日至7月31日;第二期:8月6日至8月8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14日

    地点:南通市民政局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崇川区江通路181号,南通市救助管理站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见面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崇川区江通路181号,南通市救助管理站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联系人:陆贝贝 18251301036

      磋商文件-南通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第十一届困境儿童“爱出发”夏令营活动项目(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