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通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项目清单》的通知(通民发〔2018〕94号)
项目清单》的通知(通民发〔2018〕94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南通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政发〔2018〕31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将《南通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全面开展5项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可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研发新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服务,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的精准对接。
南通市民政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