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安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农村共享食堂,探索农村养老新路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对当前农村老年食堂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提出的建议十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目前全市大力推进的“中央厨房”“老年助餐点”等工作目标不谋而合,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推进和落实中认真予以采纳。经商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及的,“七普”数据显示,南通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231.87万人,占总人口的30.01%,不仅老龄化程度高,而且还呈现出高龄化、空巢化的特点。其中,就餐困难已成为老年群体呼吁较高、亟待解决的养老服务问题。“十三五”以来,我市加快推进中央厨房和老年助餐点建设,在镇(街道)配备日间照料中心,中心按标准配备中央厨房;在村(社区)设立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办老年助餐点,通过招募服务能力有保障、运营模式可复制、持续发展有支撑、政府监管有抓手的第三方专业养老机构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不断优化养老助餐体系,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口、卫生营养的助餐服务,做深做实南通链式养老服务模式。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镇(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1家,城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1889家,中央厨房25个,老年助餐点710个,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送餐服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中央电视台、江苏电视台、《中国社会报》、《江苏老年周报》等新闻媒体予以专题报道。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第二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综合评估中获评优秀地区。创新“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公共服务质量养老服务领域满意度测评结果位居全国第四。
一、关于多方筹集资金支持农村共享食堂的发展的建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20〕30号)明确要求“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相关补贴,不断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我市中央厨房、老年助餐点建设、运营补贴整合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运营补贴中。其中,市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按街道级20万元、社区级5万元额度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按街道级10万元、社区级4万元额度给予年度运营补贴。此外,全面推行居家和社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稳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覆盖范围,全市除特困、低保、低收入、重点优抚、重度失能等老年人外,普惠扩面至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40-300元不等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截至目前,全市接受助餐服务在内的居家养老服务老人数达到44.13万人,占比18.56%。您提出的在食材采购、交通运输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向社会筹集资金等建议可操作性强,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办理。
二、关于明晰责任保证农村共享食堂的有效管理的建议。在履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方面,加强对中央厨房和老年助餐点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将食堂质量安全作为养老服务机构质量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考评办法,按季度对镇(街道)日间照料中心及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地督查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年度运营补助挂钩。此外,为保障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将中央厨房、老年助餐点等纳入监管范围,严格食品安全环节管理,从原料采购管理、食品加工过程管理、食品设施设备管理、餐食管理及废弃物处置及食品从业人员管理等五个方面,完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管控的方法和路径。强化建设过程中的指导,督促中央厨房、老年助餐点建设主体优化布局、提升档次,有条件的要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在履行助餐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方面,中央厨房、老年助餐点实行食品安全管理“院长负责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制定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的,依法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并督促承包方、受委托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助餐服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助餐机构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岗位培训内容,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食品安全事故防范能力。中央厨房、老年助餐点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老年人用餐的重大事项上,要听取老年人和家属代表的意见。畅通投诉反馈渠道,听取老年人和家属对食堂和其他有关意见建议。
三、关于加强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形成稳定的工作队伍的建议。近年来,我市积极发展养老职业教育和技术技能教育,提升养老服务岗位待遇和职业吸引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养老服务人才政策待遇不断完善。引导各类在通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予以专项扶持。建立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依据职业技能等级给予相应的一次性补贴。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制度。按3~5万元奖补标准,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岗位大专院校毕业生一次性入职奖励。每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授予“技术能手”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褒扬机制,组织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不断提高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二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持续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养老护理技能示范培训活动,充分发挥护理人才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开发“互联网+培训”新模式,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和实操培训。依托政校合作平台加强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全市开设护理专业的技校有5所,在校生近千人。近三年,全市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1.5万人次,岗前培训率达到100%。三是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面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工作。建立养老服务管理人才信息库,实施养老服务管理人才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市场营销、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题研讨、论坛讲座。构建养老顾问队伍服务网络,全市养老顾问站点已覆盖达70%以上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顾问团队超1000人。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队伍规模达2000人。
近期,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等13部门出台了《南通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明确“健全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在每个街镇配备中央厨房,在每个社区开办爱心助餐点,重点补齐农村、远郊等助餐服务短板。丰富和创新助餐服务提供机制,因地制宜采取商户挂牌、流动餐车、邻里助餐等形式,降低运营成本,便利老年人就餐。”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意见,以老年人吃上“方便饭”、“爱心饭”、“暖心饭”为目标,持续推进中央厨房和老年助餐点建设,积极推进优质养老机构向农村居家和社区延伸,切实提高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通市民政局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