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小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通是全国、全省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总体呈现规模大、发展快、空巢多、高龄化趋势明显等特点。近年来,我市先后抢抓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及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首批试点等机遇,在顶层设计、基础建设、功能发挥和服务成效上均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高、中、低档相配套,医、养、康、护功能齐全,公办、社会投资兴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并行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2020、2021年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创新“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
一是关于加大养老服务设施投入力度的建议。会同发改、财政、卫健等相关部门加强公共服务配置研究,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充分利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专项债等政策工具,不断扩大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项目供给,形成组织有力、协同推进、高效保障的项目服务格局,着力补齐我市民生短板弱项。
二是关于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的建议。持续织密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结合实际分类建设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社区长者驿家,提供包括全日住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家庭援助等“一站式”综合养老服务。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在街道日间照料中心配备中央厨房,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办助餐点,采取开放养老机构厨房、整合社会餐饮企业资源、开展邻里互助服务、配置流动送餐车等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送餐服务。指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实施坡道、扶手、老年人活动场地、加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水平。
三是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改革,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供养标准不降低、公益性质和养老用途不改变的前提下,鼓励引导拥有医疗健康资源、养老护理业务相对成熟且管理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运营,建立权责明晰、监管有力、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有效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实现公建民营30家。结合农村实际推广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成员护理技能培训,提升农村家庭养老照护能力。全面实施定期探访关爱制度,为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积极开展远程医疗、上门诊疗服务,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机构、进村居、进家庭。引导城市品牌连锁养老机构与农村养老机构开展挂钩帮扶,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四是关于发展智慧养老服务的建议。全力搭建市、县两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市级建立“通城养老”综合为老服务平台,集成养老服务信息、安全监管等功能,并积极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提高公共服务和决策水平。各县(市、区)建立包含呼叫、跟踪回访等功能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的方式,汇聚线上线下资源,通过线上、线下解决老人医疗、咨询、购物、照料等生活需求。
五是关于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会同市人社局、市医保局持续推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动完善健康支撑体系,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基本养老服务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大力推广兼具养老风险保障和财富管理功能的商业保险年金新型产品,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会同人民银行南通分行出台政策支持保险机构将老年群体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医疗巡诊、康复护理等需求纳入保障范围,推出“医、护、康、养、居”一体化的养老金融综合解决方案,提供投保便捷、期限合理、保障适度、安全稳健等特点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商业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适当放宽投保条件,对有既往病症和慢性病的老年人群给予合理保障,探索提高投保年龄上限,满足7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保险保障需求。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和保障
六是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议。全市共建成养老服务人才实训基地5家,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100%。全面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工作,建立一次性获证补贴,“十四五”以来,累计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养老护理员2.2万人次。积极推进养老护理员专业职称评定工作,组建养老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全市累计通过技术职称63人。建立养老机构护理岗位入职补贴,对新入职养老机构且在护理岗位工作的大专院校毕业生给予3—5万元入职补贴。建立养老机构医护岗位补贴,对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给予每人每月300—1000元专业岗位补贴。连续举办四届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褒扬机制,不断提高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
七是关于强化养老服务各类要素保障的建议。在设施保障上,推动颁布《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且单处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补齐养老服务配套用房。在资金保障上,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落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在财政扶持方面给予最高每张床位1.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每月300元的运营补贴。在安全监管上,以政府办名义出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会同住建、消防、市场监督、卫健等部门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专项安全夜查和巡查机制,对全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进行“四不两直”监管。
养老事业是一项复杂性系统化的社会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推进。今后,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通市民政局
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