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35/2024-00401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民政局 文号: 通政地名复〔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7-31 发布日期: 2024-07-3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南通市通州区部分道路名称的批复
索引号: 035/2024-00401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民政局
文号: 通政地名复〔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7-31
发布日期: 2024-07-3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南通市通州区部分道路名称的批复
关于南通市通州区部分道路名称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31 16: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南通市市区地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申报的“文棠路”地名(详见附件)。请你单位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并做好后续管养工作。

附件:1.南通市通州区部分道路命(更)名表

2.南通市通州区部分道路命(更)名示意图

2024.07.30+关于南通市通州区部分道路名称的批复(通政地名复〔2024〕4号).docx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