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35/2024-00604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民政局 文号: 通政地名复〔2024〕6号
成文日期: 2024-10-15 发布日期: 2024-10-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南通市海门区部分道路名称的批复
索引号: 035/2024-00604
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民政局
文号: 通政地名复〔2024〕6号
成文日期: 2024-10-15
发布日期: 2024-10-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南通市海门区部分道路名称的批复
关于南通市海门区部分道路名称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21 10: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南通市市区地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驿江路”等9个地名(详见附件)。请你单位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并做好后续管养工作。

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部分道路命(更)名表

    2.南通市海门区部分道路命(更)名示意图

      2024.10.15 关于南通市海门区部分道路名称的批复(通政地名复〔2024〕6号).pdf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抄送: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