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民意征集
  • 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求《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4年03月27日 - 2024年04月26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关于公开征求《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规范养老服务行为,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南通实际,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4月26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

联系方式:南通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电话:59003673,电子邮箱:807247613@qq.com。

附件: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南通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7日

征求稿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回应社会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本市养老服务的不断发展,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农村敬老院改革发展、农村“一助一”关爱服务、社区长者驿家、长期护理保险等创新实践,制定一部养老服务综合性地方立法,为老有所养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八章四十八条,包括总则、设施规划与建设、养老服务供给、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养老服务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一)关于总则。明确立法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原则、职责等。

(二)关于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规定了养老用地、配套用房、闲置用房改造以及无障碍设施、设施权属等内容。

(三)关于养老服务供给。明确基本养老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特殊困难群体重点保障、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家庭养老支持、机构养老服务、特殊困难群体优先收住、养老机构职责、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养老机构退出机制及农村养老服务等内容。

(四)关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明确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医养康结合服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智慧养老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及事业产业融合发展等。

(五)关于养老服务保障。规定公益慈善、优惠政策、金融服务、人才培养、志愿服务等保障支撑要素。

(六)关于监督管理。明确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市场监管、安全检查、资金监管、信用评价及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机制。

(七)关于法律责任。规定了上位法适用、违反准入制度法律责任、改变拆除服务设施法律责任以及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法律责任等。

(八)关于附则。明确有关用语的含义,规定《条例》施行日期。

我要提议
称:
号:
码:
意见列表
意见 昵称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