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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紫琅医院:学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 为精神病人保驾护航

来源: 南通市紫琅医院 发布时间:2022-07-26 字体:[ ]

《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由江苏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精神疾病患者,依法依规执业,为精神病人保驾护航,南通市紫琅医院进一步推进“依法执业”活动,7月21日,邀请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徐健教授来院进行《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解读与培训。

徐健教授现任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江苏省心理卫生协会心理危机干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通市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主任委员等,在精神病人防治、干预、管理等方面有很深的造诣。

徐健教授授课的题目是《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及相关问题》,他从《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的立法背景、相关条款解读、2022年南通市精神卫生重点工作以及《精神卫生法》实施办法有关质控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将《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与《精神卫生法》结合在一起,通过身边发生的案例阐述了精神卫生工作者学习此条例的必要性。

徐健教授讲课幽默生动、诙谐有趣;全体医生、护士聚精会神、全神贯注,时不时响起热烈地掌声。会后,医护们一致认为“此次解读与培训,非常及时、必要,为《江苏省精神卫生条例》9月1日正式施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