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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福利院:受邀参加全国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培训班

来源: 南通市社会福利院 发布时间:2021-11-04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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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至29日,全国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培训班在重庆市举办,南通市社会福利院作为地方代表,和江苏省档案馆、南通市档案馆一起受邀就儿童业务档案工作在培训班上进行经验交流。全国各省(市、区)民政厅(局)、儿童福利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2020年底,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民政厅联合江苏省档案局、江苏省档案馆,印发了《江苏省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出台后,我市民政部门和档案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学习贯彻落实。2021年初,我院由办公室牵头,保教科、医务科等科室配合,根据《实施办法》明确的应收集材料的范围,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材料补充收集工作,把之前散落在各科室、没有归档的材料,如:健康档案、手术治疗和康复治疗等相关材料全部收集以备归档。此后,省、市档案部门专家多次上门实地指导,就儿童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管理等方面答疑解惑,并结合我院儿童档案工作实际,确定了一套既与部、省办法高度融合,又能使我院新老档案有效衔接的儿童档案整理归档办法。在接到参会发言的邀请后,我院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利用短短几天时间,对本年度入院的困境儿童的档案进行完善,并全部扫描成图片,将关键信息打码处理后制作成电子展示稿。

培训班上,江苏省档案馆谢微处长介绍了省档案馆与省民政厅联合,共同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在全省贯彻落地的过程。南通市档案馆沈宇红副馆长以我院儿童档案为例,详细讲解了儿童档案的整理制作方法。我院陶徐华副院长以南通市社会福利院的历史为开端,介绍了院内儿童业务档案从无到有、从简单的条款式信息记录到一人一档、应存尽存的发展历程,阐释了详实的档案是单位规范化管理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载体的工作理念。

本次培训班的主办单位民政部档案资料馆相关领导对我院迅速贯彻落实部、省要求,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工作的经验做法,以及此次培训班的交流内容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