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管理处
1.完成了部分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
2.做好协助相关处室推进“通汉”社会资源帮扶协作工作
3.赴山东学习社会组织管理机构建设
4.做好公益创业园续签合同相关工作
5.对全市非法社会足足进行排查摸底
双拥工作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做好市领导慰问驻训部队的相关准备工作,并组织文艺演出慰问驻训部队
2.筹划并完成“八一”建军节系列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
3.落实省双拥办转来的《需要地方支持解决的重难点问题》相关事项
4.完成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清理上报工作
安置处
1.完成2018年春季转业士官档案审核、接转工作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1.做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全市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出台相关工作
2.做好省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督查相关落实工作
3.总结提炼港闸区天生港街道通燧社区“六度”工作法,并向省民政厅申报参评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
4.草拟《关于明确城乡社区相关工作名录的通知》
5.组织召开社区减负工作座谈会,征求社区相关建议
6.做好全市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培训班相关协调工作
区划地名处
1.完成了海安撤县设市相关服务工作
2.实地指导轨道交通和创新区道路命名工作
福善处(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处)
1.《南通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2.组织县(市)区进行尊老金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3.完成2017年市区民办养老机构资助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起草上报工作
4.起草上报省厅《2018年南通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成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半年总结
5.完成第五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的信息采集及填写上报
6.完成汉中市民政系统来通对口交流接待工作
7.配合完成全市居家养老培养会议前期准备工作
社会事务处
1.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县申报活动,海门、启东、海安、通州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上报省厅
2.组织第三方对全市各地和市儿童福利院开展的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自查工作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3.制定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督导手册
4.开展“六一”微心愿主题活动
5.完成全市孤儿养育标准提标工作
6.召开殡葬文化成果专家、学者、业内人士咨询会,编印殡葬文化科普知识手册,开展殡葬科普宣传
7.《南通市殡葬改革意见》(完善稿)征求各地和相关部门意见
8.督促指导各地开展“6·19”全国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并汇总活动方案和情况上报省厅
组织人事处(团委、社会工作处)
1.配合市人社局进行了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
2.完成了省民政厅专家组对我市崇川区社会工作者协会和启东市敬老院综合管理中心标准化试点单位终期评估工作
3.完成了市编办对我局原局长金元同志任期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及“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4.完成了市委督查组对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两个主体责任”季度督查工作
5.指导直属单位团支部做好“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参评工作
规划财务处
1.完成系统2017年决算核查报告,并对报告指出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2.完成省拨专项资金分配
3.2017年两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机关党委(纪委)
1.组织开展“我与党建服务品牌”微征文活动
2.研究制定民政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表彰方案和局机关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办法
3.指导全系统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4.指导机关各支部网上“党支部生活”填报录入
5.积极参与网络文明传播并统计上报第2季度工作量
6.邀请第三方对直属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
工会(项目办)
1.组织民政系统职工开展“不忘初心,匠心筑梦”箴言征集活动
2.开展对直属单位专项检查抽查和总结工作
老龄办综合处
1.组织县(市)区及成员单位开展《南通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并综合形成南通市《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2.联合市委组织部等12个部门下发文件,在全市部署在全市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
3.推进县(市)、区老年人精神关爱示范项目建设
老龄办业务处
1.组织开办南通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
2.指导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
3.完成老年人优待政策梳理工作
4.进一步完善老年维权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