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管理处
1.向有关部门征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意见
2.做好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培训班的前期准备工作
3.做好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和材料审核
4.指导市公益创业园筹备社会组织洽谈会
5.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社会组织反洗钱融资的监管
双拥工作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春节慰问部队和军政联谊会各项工作
2.做好部队慰问品的物资采购及发放等工作
3.建立和完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4.配合做好赴海安李堡镇等地结对帮扶优抚对象慰问的相关工作
安置处
1.指导各地做好春节期间下岗、失业志愿兵(士官)困难救助工作
2.完成各军休机构做好春节期间军休干部走访慰问工作
救灾和社会救助处(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1.完成“两节”困难群众普惠型慰问工作
2.协助市政府召开全市三峡移民管理职能移交工作会议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1.完成2017年度全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总结申报
2.完成全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以及依法自治达标率专项统计评估
3.制定完善2018年度全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要点
4.做好全国社区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组织相关工作
区划地名处
1.下发了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通知
2.参加了省厅2018年区划地名工作座谈会
3.进行了南通市政区图的修订工作
福善处(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处)
1.配合做好市领导春节慰问敬老院及特困人员工作
2.会同市财政局赴省财政厅汇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
3.组织召开全市福善业务工作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会议
4.《南通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各部门、县(市)区民政局和有关服务机构(组织)意见
5.梳理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框架
6.印发《市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年终考核情况通报》
7.完成2017年度省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考核前期自查自评工作
8.组织各县(市)区在全国社会救助工作信息系统上填报特困供养相关数据,并及时做好审核上报工作
9.完成南通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实施任务三年分解表
社会事务处
1.制定并下发2018年社会事务工作要点,完成《关于建立南通市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和《南通市殡葬改革意见》两个文件的起草
2.联合卫计委开展全市留守儿童健康关爱“5130”行动,并指导社工组织对困境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帮教活动
3.完成了省厅对我市救助管理工作实地督查
4.对全市各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整改情况实行“每日一报”,对阶段性整改情况形成总结上报省厅
5.做好海葬前期公告、组织报名和联系船只等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组织人事处(团委、社会工作处)
1.召开了离退休干部迎新春座谈会
2.完成了机关第二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完成了直属单位相关主要负责人轮岗交流到新单位报到对接工作
4.完成了机关及直属单位拟提拔干部的前期考察工作
5.上报了《南通市基层团干部第四、五期轮训班》人员名单
规划财务处
1.组织县(市)区民政统计部门完成民政部服务业统计台账报表初稿上报工作
2.完成2018年局本级及直属单位部门预算网上公开工作
机关党委(纪委)
1.慰问“走帮服”、结对帮扶村、共建社区困难群众和局生病党员
2.上报民政系统落实“两个责任”问题清单自查报告
3.筹划2018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开展节前廉政教育和督查
工会(项目办)
1.参与协调局双拥办慰问品采购事宜
2.走访慰问海安李堡结对帮扶优抚对象、市区结对困难家庭和机关生病的工会会员
3.上报省巾帼文明岗相关材料
4.完成直属单位相关项目招投标工作
老龄办综合处
1.完善2017年全市老龄工作总结
2.完成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3.起草省老龄办主任会议南通交流发言材料
老龄办业务处
1.组织完成全市养老服务人才现状摸底工作
2.指导并组织完成春节期间高龄困难老人慰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