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全市养老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苏民规〔2024〕1号)要求,计划开展全市养老机构预收费银行存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内容
商业银行为养老机构开设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管养老机构预收的押金和会员费,并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对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流动等情况进行监管和预警,并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对接。
二、资质要求
(一)合法性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应在南通市所辖县(市、区)均设有分支机构,或者在某个县(市、区)所辖乡镇(街道)设有较为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点,以便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4.应提供预收费管理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基本情况(银行类型、分支机构情况等),业务风险特征和防范措施(不良率、存贷比、利率上浮指标、账户管理方案、管存能力、应急预案、信息报送机制等),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配备情况,支持系统、开发和实施业务方案(服务响应时间、合作承诺等)。
5.同一家商业银行以本市最高级别机构参与申报。
(二)经营状况与风险控制要求
6.应认真学习贯彻行业监管部门制定的账户管理有关规定。
7.应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且近三年金融机构贯彻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法规综合评价结果均为B级(含B级)以上。
8.应具备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以确保资金安全,未出现银行机构从业人员因涉及挪用资金案件被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三)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要求
9.能够提供银行账户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开立、资金结算、账户查询、对账等。
10.应具备良好的服务质量和客户口碑,能够为客户提供及时、准确、专业的服务。近三年未因账户管理问题出现重大群访群诉事件。
11.提供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应能够按照《江苏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苏民规〔2024〕1号)要求,建立养老机构账户管理系统,归集养老机构资金收取、使用等信息,并预留与民政部门信息系统对接接口,定期提供对账数据。原则上具备2025年4月 20日前对养老机构专用账户资金进出实现可靠监管的条件。
12.商业银行应能按要求履行监管、风险预警和系统建设等工作。
三、报名方式
请有合作意向的银行于2025年4月7日下午5时前提交项目申请函,申请函要概述本银行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条件的基本情况,并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06号南通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zhouxinxin199402@163.com。
联系人:周鑫鑫
联系方式:59003672,59003673
四、结果确认
市民政局将会同金融监管等部门,根据综合资信状况、网点分布、服务水平、风控能力、信息化管理等因素确定可承接第三方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名单,并通过南通市民政局官网等平台公布。
南通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