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地名文化建设,延续地名文脉,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根据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方志办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号)相关规定,以及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通知》,2025年地名文化遗产定范围为“历史悠久、内涵丰富、文化特征显著的陆路、水路、海路的河渠、运河、航道以及古井等地名”。
经县(市、区)申报,市级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拟将下列地名列入南通市市级地名文化遗产(第四批)名录:
一、交通运输类(陆路、水路、海路的河渠、运河、航道)
九圩港、通吕运河、通启运河、通扬运河、如海运河、运盐河、焦港、如泰运河、栟茶运河、天生港河、任港河、官公河、青龙河、圩角河、龙游河、蟠溪。
二、水利设施类(古井)
道光水井、龙眼井(二甲)、姐妹井、枣儿红井、德井、铁果门村古井、济忠井、度军井、贲家巷红军井、玉涓井、龙眼井(白蒲)、玉泉井、丁堰观音山寺井、刘家井、咸丰古井。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以上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南通市民政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请写明联系方式。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106号
电话: 0513-59003662
邮箱:qhdm.mzj@nantong.gov.cn
南通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