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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5年5月13日南通市民政局通民规〔2025〕1号文发布 自2025年5月13日起施行)

各县(市、区)社会工作部、慈善总会、民政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民政局      中共南通市委社会工作部      南通市慈善总会

2025年5月13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慈善事业发展的重心在基层,根基在社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慈善事业是一项全民的事业,必须充分激发全民的爱心、调动全社会的热情。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慈善是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社会和居民良性互动的重要载体,具体是指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以村(社区)为主体,发动社区群众、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力量,整合链接社区内外慈善资源,广泛宣传慈善文化理念,深入开展慈善服务活动,着力满足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社会工作、民政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江苏省慈善条例》《关于南通市建设“慈善之城”的实施意见》,有效践行“全民慈善”“大众慈善”理念,在助力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促进第三次分配和融入社区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现就推动我市社区慈善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任务

1.社区慈善基金总量稳步壮大。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切实推动社区慈善基金年度捐赠总量稳步增长,为社区开展慈善活动、帮扶困难群众提供必需的、稳定的资金支持。

2.居民慈善参与意识不断提升。广泛开展各类慈善宣传活动,推动社区慈善家喻户晓。各村(社区)以户为单位,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为社区慈善发展提供不竭的内在动力。

3.社区慈善资源链接更加有效。各村(社区)深入挖掘社区内外慈善资源,不断健全线上或线下社区慈善供需平台,实现慈善捐赠、救助和志愿服务需求、供给的紧密有效对接,促进社区慈善资源和社区其他资源共享互用、互促并进。

4.社区困难群众帮扶及时精准。各村(社区)精准匹配设计慈善项目,及时解决身边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协调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融合高效的新格局,做到“救助不出村(社区)”,真正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慈善”,为基层和谐社会建设发挥慈善不可或缺的作用。

5.社区慈善志愿服务更加丰富。各村(社区)不断壮大社区慈善志愿服务队,以社区党员干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服务机构等负责人为核心,以网格员、楼栋长等为骨干,常态化开展丰富多样、符合需求的社区慈善志愿服务,不断优化慈善志愿服务方式,提高慈善志愿服务的能力、水平和实效。

6.慈善嵌入社区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社区慈善是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和重要途径。各村(社区)主动联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慈善资源,充分发挥社区慈善在“五社联动”中的重要纽带作用,通过党建引领下的慈善活动,进一步融洽社区党群、干群关系,增进邻里互助、团结友爱,养成文明道德风尚,形成社区慈善全域共享新局面。

二、工作举措

1.设立社区慈善基金。依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县(市、区)慈善总会,各镇(街道)及村(社区)将现有慈善基金归并为一个统一的社区慈善专项基金,名称统一为:XX县(市、区)慈善总会XX镇(街道)或XX村(社区)“友邻互助慈善基金”,以倡议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动员和激励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区群众自觉自愿捐赠。在醒目位置放置基金捐赠箱或捐赠二维码,营造随手可慈善的良好氛围。有条件的县(市、区)慈善总会可按一定比例,予以适当配套激励。一是多措并举筹集慈善基金。大力发展互联网+社区慈善善用互联网力量,将“慈善一日捐”“品牌项目捐”等长期上线,常态化开展网络募捐。联动实施光伏发电+社区慈善深入推广“光伏发电照万家”项目,推动慈善项目从短期输血式助困向长期造血式帮扶不断突破。积极推动信托+社区慈善鼓励设立立足社区的慈善信托,在保障服务特定群体的基础上,拓展到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二是规范基金管理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慈善总会是社区慈善基金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基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照“一级法人、二级管理、三级运作”模式,各镇(街道)、村(社区)共同做好社区慈善基金管理使用工作,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果。三是明确基金使用基本流程。村(社区)立足本地需求,用心策划慈善项目,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后,逐级审核通过后,按流程拨付资金,确保基金精准用于特殊困难群体。需招标的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进行公开招标。

2.擦亮社区慈善品牌。在全市统一的“友邻互助慈善基金”下,各地可结合实际,精选慈善项目,从以物质保障为主逐步向兼顾物质救助、社会服务和精神关爱不断拓展。一是聚焦重点领域。聚焦社区发展中居民普遍关心的问题、特殊困难群体实际需求,突出“一老一小”关爱,兼顾应急、环保、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等方面,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二是创新运作模式。推行社区慈善清单化、项目化运作模式,建立慈善需求、慈善资源、慈善项目等清单,有效链接辖区内外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资源,创新打造社区群众可感、可知、可参与、可体验的慈善品牌项目。三是分类培育典型。按照城市社区、农村社区等不同类型,分类培育孵化社区慈善工作典型。通过示范引领,由点及面,逐步探索一批可学习、可复制、可借鉴的社区慈善发展模式。

3. 弘扬社区慈善文化。深入挖掘社区慈善文化,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不断筑牢社区慈善发展根基。一是策划主题活动。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江苏慈善周”“南通慈善活动周”等时间节点,创新策划打动人心的慈善文化传播活动,传递“人人可慈善、慈善为人人”的价值导向,不断提升社区慈善知晓率。二是营造慈善空间。鼓励村(社区)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建设社区慈善空间,通过设置爱心橱窗等多种形式,展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讲话,展示社区慈善楷模、慈善项目、慈善成效,公示收支明细等,呈现出看得见摸得着的慈善典型引路、慈善文化弘扬、慈善活动开展的生动场景。三是加大慈善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及微信、视频号等新兴媒体,广泛开展社区慈善活动宣传以及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慈善组织免税资格等政策的宣传;充分发挥社区慈善宣传志愿者以及“网红”流量等的积极作用,深入宣传身边的“凡人善举”,讲好平凡人的慈善故事,坚定社区居民的慈善意识和文化自信,增强参与慈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4.健全社区志愿体系。社区慈善志愿服务作为江海志愿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一是壮大队伍。推动“社区+社工+志愿”联动协作,组织引导辖区企业、商户、学校、医院等力量加入社区慈善志愿服务队伍,发挥资源优势开展邻里互助、社区治理等慈善志愿服务。充分发挥返乡人才、“五老”人员、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群众性活动骨干等作用,为社区治理增添活力。二是丰富项目。在各地社会工作部门的指导下,广泛开展“菜单式”志愿服务,实现供需精准匹配。搭建志愿服务平台,持续打造小而美的社区慈善志愿服务项目,不断擦亮江海志愿服务品牌。三是激励保障。加大慈善资源在志愿者能力培训、意外伤害、礼遇激励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探索“时间银行”“积分兑换”等做法,引导志愿者积极参与星级志愿者认定,联合推动落实社区慈善志愿服务“星级优享”,在公共交通、文化旅游、体检就医等方面拓宽志愿者礼遇渠道。

5.优化工作运行机制。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逐步建立并完善党建引领、公众参与、供需对接、项目牵引、公开透明等机制,推动社区慈善在制度化轨道上健康运行。一是强化职能部门业务指导。各地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加强对社区慈善工作的指导,推动社区慈善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融入“五社联动”工作机制。要加强慈善志愿服务能力建设,围绕深化拓展社区慈善服务,打造更多社区志愿服务项目。要推动落实志愿者权益保障,吸引更多社区居民加入到慈善志愿者行列中来。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管理,强化协同和规范意识,切实加强社区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推进社区慈善资源与民政资源的整合共享;通过公益助力计划、慈善嘉年华等,大力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公益组织向社区提供服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社区慈善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常态化开展社区慈善工作抽查审计工作,规范管理各项业务活动。通过实施分层分类的慈善人才培养计划,推动社区慈善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坚持资源整合多方协同。各县(市、区)慈善总会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领导支持,主动会同社会工作部、民政局等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推进社区慈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会同各地宣传部门深入挖掘、培育、宣传老百姓身边的慈善典型,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会同文明办,将慈善工作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共同推进;会同教育部门,将慈善文化融入校园文化、进入德育课程和家长课堂;会同文明办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将参与社区慈善作为推荐参评省级以上“劳动模范”“文明家庭”“美德少年”等的参考内容,以慈善实践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三是完善评估褒扬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三维评估机制”,即对社区慈善工作的过程、成效和满意度进行全方位跟踪评估。建好用好我市在全省首创的“社区工作者关爱基金”“莫文隋”志愿服务发展基金等,关爱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要注重激励导向,切实增强社区慈善工作者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要逐步健全慈善税收优惠尊享、慈善荣誉激励回馈等机制,让“行善光荣、社会尊重”成为社区文明风尚。

慈善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慈善工作是党委政府的职能工作。社区慈善离群众最近、联系群众最广泛、最贴近群众,具有基础性、本地性、融合性等特质,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社区慈善工作的政治属性、民生属性,强化统筹、指导和支持,推动全市社区慈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全面提升,合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区慈善新格局,努力形成“村(社区)募村(社区)有、自募自助、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社区慈善新生态,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推动慈善事业实现新发展。

本指导意见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政策有效期内,如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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