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7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16 10:08 累计次数: 字体:[ ]

黄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护利用南通地名文化遗产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地名文化资源普查”的建议

地名普查工作范围大、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从有地名管理机构以来,共进行过两次全国性的地名普查工作。2014年10月29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4〕82号),我市由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通政发〔2014〕48号),统一部署相关工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由市地名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普查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017年9月1日,根据国务院地名普查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验收办法》、民政部2017年重点工作督查计划和区划地名司《关于协助开展地名普查实地督查和抽验工作的函》,民政部地名普查工作组对我市开展地名普查现场验收,我市相关成果通过验收。南通市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包含地名数据40509条,其中行政区域171条,群众自治组织2562条,非行政区域114条,居民点21583条,交通运输设施8863条,水利电力通信设施563条,纪念地、旅游景点575条,建筑物702条,单位3980条,陆地水系1382条,陆地地形14条;地名标志数据1003条,外业采集照片42515张。相关数据全部导入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录入后,我市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负责对地名来历、含义、沿革等进行常态化数据维护。社会公众可登陆该信息库查询相关信息,发现错误也可提交意见建议。

二、关于“强化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为做好我市地名文化遗产评定、保护工作,我局多措并举:一是完善地名专家队伍。为在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中集聚专家学者智慧,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2023年,我局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领域专家,印发《关于建立南通市区划地名专家库的通知》。地名专家常态化开展文化保护、命名论证等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地名文化遗产联合评定机制。根据省民政厅等6部门出台的《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我市6部门联合印发《南通市市县两级地名文化遗产评定操作指南》,用于指导我市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根据文件精神,在申报端注重广泛发动,在评审端注重专家和群众参与,在公示端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2022至2024年,累计评定出古城古镇古村落、古桥古路以及古渡口、闸坝等地名文化遗产县级196个、市级102个、省级13个。除省厅统一发放的省级地名文化遗产牌子外,我局将积极向财政争取相关经费,用于设置统一的地名标志牌。

完善路街巷命名流程,优化“科学规范、多元参与”的命名体系。在征求意见阶段,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筛选出认可度高的备选地名,具体由镇、村走访周边群众、单位等社会主体搜集建议,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辅助手段均有应用。在名称论证阶段,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具体由民政召集住建、规划、公安、市政等部门,邀请高校、文化研究会以及热心群众,广泛论证。在公开公示阶段,所有进入审批前的道路都会在各地官网或官微公示,各地官方发布平台予以转载。近年来,我市新增路名特点明显:注重序列化、区片化,让地名“好找”:命名了同泽路、同惠路等与周边道路相协调的道路;注重群众美好愿望,让地名“好看”:命名了富康路、安居路、扬善路等寄托美好愿景的道路;注重老地名的移植、恢复、延续,让地名“好记”:命名了林桥路、褚桥路、张家园路等为周边群众熟知的道路;注重传承历史文化,让地名“好听”:命名了文山路、椿庭路、云帆路等有志书记载或文辞出处的道路。

三、关于“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活动”的建议

我局与南通日报、南通发布、江海晚报等官方媒体建立了信息报送机制,将红色地名、地名文化遗产、乡村著名行动、岁末年初特定地名、网络热点等纳入宣传范围,取得较好社会效果。2022年2月,推出“虎”地名专项宣传;2023年2月,借电影《满江红》热度,推出《白蒲济忠井、海安营溪庄、千步沟……探寻岳飞与南通结下的不解之缘》专项宣传;2024年2月,推出“南通,藏了多少‘龙’地名”宣传。同时,我局积极创新地名文化普及机制。今年1月,我局积极争取,将“地名文化普及”纳入正式印发的“进校园”自主选择目录。将联合档案部门,借助专家学者力量,制作地名文化遗产宣传折页、红色地名展板,开辟地名宣传角,举办系列讲座。

南通市民政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