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反映了现阶段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经商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住建局,现答复如下:
南通是全国、全省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根据“七普”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772.6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231.87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30.01%。面对严峻的老龄化形势,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抢抓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及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首批试点等机遇,在顶层设计、基础建设、功能发挥和服务成效上均取得重大进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加快形成。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各类养老机构293家,总床位5.75万张,基本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高、中、低档相配套,医、养、康、护功能齐全,公办、社会投资兴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并行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2020、2021年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第二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综合评估中获评优秀地区。创新“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公共服务质量养老服务领域满意度测评结果位居全国第四。
一、关于高位统筹推进嵌入式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是对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要求加快相关立法呼声的及时回应,是着力解决我市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推进《条例》出台,2020年市民政局正式成立《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组,梳理汇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省辖市近年来新出《条例》,并赴上海、苏州及各县(市、区)开展养老服务工作专题调研,学习外省市好的做法和经验,听取各县(市、区)对《条例》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完成《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4年底前将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并注重加强《条例》宣贯,营造法治氛围,推动《条例》顺利实施,以立法引领和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工作。二是强化政策引领。“十四五”以来,全市先后出台了《南通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南通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各类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的内涵、发展定位、服务类型。2024年,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加强重点人群服务保障、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监管等重点工作,并要求将基本养老服务相关内容列入市对县(市、区)高质量考核监测指标,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社区嵌入式养老工作目标、发展定位、指标体系和重点任务,突出普惠性、专业性、多元化和智慧化特征,为促进和规范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强化统筹推进。在《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要发挥各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牵头协调作用,推动解决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重要改革事项要充分听取意见,提前做好风险评估。
二、关于完善丰富家门口的链式养老服务供给的建议。 一是持续推进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2022年,市民政局对标国土空间布局规划,牵头启动《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3—2035年)》修编工作,确保市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达标、布局合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自规局全面开展新一轮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将按照社区生活圈建设要求,布置各类公共服务配套服务设施,同时,统筹衔接《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对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空间落实,为市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空间保障。市住建局积极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做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编制我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运营管理办法,按照我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三年实施计划,2024年—2026年,我市计划建设100个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先行试点项目,其中今年建设30个。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强化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设置刚性约束,重点依托1个社区养老综合体和若干个家门口服务站点,形成两个层级的设施供给,在街镇辖区内构建起1个或按片区构建起多个“15分钟养老服务圈”,并以街镇为单位,采取“嵌入式机构+”的方式配置,设有社区长者驿家、日间照料中心、社区长者食堂,以及卫生服务站、护理站等功能性服务设施,为社区长者提供24小时短期住养、日间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居家服务、事务办理、生活照料、文化娱乐、教育学习、家庭支持等枢纽型、多功能、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力争到2025年,全市实现社区养老综合体100%全覆盖所有街镇。二是加快融合发展提升供给品质。在全国率先打破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界限,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支持养老机构承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将专业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提供机构、社区、家庭相衔接的一体化专业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已有27家养老机构承接运营了47家(乡镇)街道日间照料中心,为706个社区提供专业化、精细化养老服务,有效满足了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实施“链式养老”服务延链工程,高质高效完成好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重点鼓励支持专业养老机构承接运营社区养老综合体和家门口服务站点,延伸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居家照护、社区照护和机构照护无缝对接,为老年人提供从机构到社区居家相衔接的一体化专业养老服务,力争到2025年,全市90%以上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由专业养老机构承接运营,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接受居家上门服务的老年人占比不低于18%。
三、关于培育壮大嵌入式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的建议。近年来,我市不断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优质资本和企业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中来,促进社区养老服务的实体化、社会化。一是做大民营主体。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通过土地供应、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保障措施,有效调动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十三五”至今,全市社会资本累计投入养老服务达30亿元。设立养老机构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一次性奖励补贴,对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新增连锁经营5家及以上养老机构,且总床位不少于1000张或新增承接运营5个及以上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给予30万元或15万元一次性补助。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业务,参与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下一步,我市将加强政府对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融资的支持力度,放宽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业准入准营政策,简化相关许可审批办理环节,推广实施“一照多址”措施,为社会经营主体依法提供便利、规范的登记、许可和备案服务。二是放大财政牵引作用。在全国率先出台《南通市区民办(营)养老机构贷款贴息办法》,积极利用财政贴息支持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进一步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经营)养老服务机构。对承接运营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机构给予减免相应房租、水电费用。对上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符合基本照护保险服务机构准入条件的,按规定纳入照护保险协议管理范围。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完善社区养老综合体和家门口服务站点财税费扶持政策,对综合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驿家、日间照料中心、社区长者食堂、社区助餐点、示范睦邻点等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符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家庭养老床位设置要求的实给予建设运营补贴。加大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协商力度,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明确补贴的范围、方式和标准。落实国家关于社区养老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对提供社区养老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执行公用事业等价格标准优惠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际使用量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计费,对养老服务机构使用宽带、固定电话以及在配套工程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
养老服务是一项复杂性系统化的社会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推进。今后,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通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