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反映了现阶段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经商市财政局,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及的,南通是全国、全省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根据“七普”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772.6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231.87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30.01%。面对严峻的老龄化形势,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抢抓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及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首批试点等机遇,在顶层设计、基础建设、功能发挥和服务成效上均取得重大进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加快形成。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各类养老机构293家,总床位5.75万张,基本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高、中、低档相配套,医、养、康、护功能齐全,公办、社会投资兴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并行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2020、2021年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第二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综合评估中获评优秀地区。创新“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公共服务质量养老服务领域满意度测评结果位居全国第四。
一、关于各级部门要加强对新颁布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进行宣传的建议。2023年,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发布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这是我国针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发布的首个国家标准,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服务组织条件及相关流程要求提供基本的指引,对于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具有现实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做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国家标准的宣贯实施,适时针对具体服务内容制定相对细化的配套标准,进一步增强标准的指引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有效提高我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精准度和精细化水平,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关于鼓励养老机构向社区延伸服务,推进机构、社区、居家融合发展的建议。一是深入推进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在全国率先打破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界限,出台《关于推
进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支持养老机构承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将专业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提供机构、社区、家庭相衔接的一体化专业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已有27家养老机构承接运营了47家街道(乡镇)日间照料中心,为706个社区提供专业化、精细化养老服务,有效满足了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二是探索“物业+养老”“家政+养老”服务模式。我市鼓励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将“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明确列入全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印发《南通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人员队伍、服务网络,内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部门,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范围,为所服务住宅小区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家政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建立专业化养老服务家政队伍,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023年,南通市首家家政+养老服务驿站在文峰街道春晖社区启用,以“小驿站”服务“大民生”,充分发挥“15分钟便民生活圈”作用,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全链条式家政+养老服务。三是加快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市累计建成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40个、农村乡镇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72个、嵌入式社区长者驿家35个。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在街道日间照料中心配备中央厨房,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办助餐点,全市累计建成社区助餐点241个。
三、关于加强财政资金支持的建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分重视,出台《市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20〕30号),提出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20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市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通财社〔2020〕39号)中,明确了市对市区(不含通州区、海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按街道级5万元、社区级1万元额度给予年度运营考核奖补。今年,将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进一步完善市区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将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长者驿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助餐点建设等列入嵌入式养老服务范畴予以资金扶持。
四、关于强化养老服务资金监管的建议。2022年,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联动机制,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强化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式,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推动形成设施配套成熟完备、服务供给全面专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运作优质高效、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居家社区养老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五、关于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建议。在全国率先出台《南通市区民办(营)养老机构贷款贴息办法》,积极利用财政贴息支持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进一步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经营)养老服务机构。对承接运营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机构给予减免相应房租、水电费用。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完善社区养老综合体和家门口服务站点财税费扶持政策,对综合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驿家、日间照料中心、社区长者食堂、社区助餐点、示范睦邻点等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符合机构养老床位和家庭养老床位设置要求的,给予建设运营补贴。落实国家关于社区养老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对提供社区养老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执行公用事业等价格标准优惠政策,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际使用量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计费,对养老服务机构使用宽带、固定电话以及在配套工程收费等方面给予优惠。
六、关于将相关政策、信息发布,以短视频的形式在社区、小区等线下滚动播出,让老人及时知晓自身权益的建议。多年来,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尊老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促进传统养老观念向新型养老观念转变,使“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的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融媒体等宣传渠道,全面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发展养老事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广泛开展“银龄风采进社区”等各种敬老爱老主题活动,重点针对广大老年人群和青少年群体,逐步树立新的养老敬老孝老观念。
七、关于进一步完善“通城养老—南通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建立“通城养老”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和老年人信息呼叫及应急服务平台,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全市两百多万老年人提供“点菜式”便捷养老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安全看护、健康管理、紧急救援、亲情关怀等形式多样的远程服务,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八、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助推社区互助式养老模式的建议。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建立为老服务志愿机制,重视通过倡议、发动、引导志愿活动,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实现了服务队伍专业化与志愿者的结合。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探索建立健康老人参与志愿互助服务的工作机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服务。鼓励探索推广“志愿型”“储蓄型”及“市场型”相结合的互助养老模式。推广应用“志愿江海?礼遇慷慨”江海志愿者积分管理系统,开通了“礼遇坊”志愿者嘉许礼遇积分兑换平台,不断充实丰富礼遇物品和公益服务;发布《关于评选优秀慈善志愿者、优秀慈善志愿组织的通知》,制定评优规则,组织各慈善志愿服务队开展申报工作,并对评选产生的优秀慈善志愿者、优秀慈善志愿组织进行书面表彰。目前,全市共有300多支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为老助老志愿服务。2022年,我市出台《南通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试点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探索建立时间银行积分兑换养老服务制度,研究‘时间货币’市域通存通兑,确保‘时间银行’承接机构到位率逐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加强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建设的同时,将根据民政部最新要求,规范“时间银行”使用和管理,谨防“中国时间银行”借公益养老名目行骗,真正让志愿服务发挥其社会积极效应。此外,借鉴其他城市优秀经验做法,把诚信机制融入老年志愿服务中,打造“信用+志愿”工作模式,对参与为老服务的志愿者给予信用积分,有效激发志愿者参与为老志愿服务的热情。
养老服务是一项复杂性系统化的社会工程,需要长期不懈地努力和推进。今后,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通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