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提案客观反映了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们将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推进相关工作中认真吸纳。经商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及的,养老服务关系千家万户,关乎群众福祉。南通是家喻户晓的长寿之乡,截至2023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256.1万,占比34.6%。近年来,我市先后抢抓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及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首批试点等机遇,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在完善政策制度、推进设施建设、强化兜底保障上持续发力,全力推动城乡养老服务供给扩面、增量、提质、增效,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事业产业相协同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2323处,配置养老床位9.2万张。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第二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综合评估中获评优秀地区。创新“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公共服务质量养老服务领域满意度测评结果位居全国第四。
一、关于全局谋划,养老机构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提案中,您基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借鉴新中国创造健康奇迹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的“三大法宝”,提出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合作养老制度及养老护理员“新三大法宝”的建议非常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与目前全市大力推进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不谋而合。今年4月,市政府办印发实施《南通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提出6项重点工作任务、20条具体措施,是我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
在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方面,一是推进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建设,目前全市6个涉农县(市、区)已累计建成17家县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有效满足县域范围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长期照护刚性需求;二是推进镇街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市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40个,农村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72个,覆盖率100%,全部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全托服务、中央厨房、技能培训及业务指导等功能,作为枢纽辐射所在镇街;三是推进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品牌养老服务机构,承接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配备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助急助行、康复护理等服务,全市城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1944家,覆盖率达到100%。四是推进示范性互助养老睦邻点建设,整合利用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院落等资源,因地制宜改扩建为示范性互助养老睦邻点,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服务、文化娱乐、健康指导、关爱探访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90个。2024年,全市计划改造提升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90个,并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目前正按序时进度推进。
在合作养老制度方面,一是建立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针对特困老年人,坚持以满足生活安全需要为基本养老服务底线,建立特困人员供养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和分散供养关爱照料制度,全市1.9万名特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政府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创新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坚持以满足失能照护需求为基本养老服务核心,在全国率先破解养老照护难题,创新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覆盖全市城乡所有居民,有效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照护服务刚需。全市累计享受照护保险待遇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达到5.16万人。三是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针对高龄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群,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动态调整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及时调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和老年人高龄津贴覆盖范围和标准,除特困、低保、低收入、重点优抚、重度失能等老年人外,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普惠扩面至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有效保障高龄及经济困难的特殊老年人群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四是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建立起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慈善医疗救助、医疗互助等其他险种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住院报销待遇不断提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进一步予以保障。医疗救助夯实托底保障,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救助对象实施分类资助参保和救助,对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夯实托底保障。
在养老护理员方面,市民政局联合多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大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培训,全市现有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5家,2022、2023年连续两年将“培训4500人次养老护理员”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予以重点推进。近三年全市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约1.5万人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市累计通过申报主管养老护理师1人,养老护理师28人。连续举办三届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奖选手分别授予“南通市技术能手”、“南通市五一创新能手”、“南通市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并给与相应的物质奖励和技能等级晋升等待遇。近三年,全市累计培养输送省赛选手8名,荣获全省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名,两名选手入围国赛集训选手名单。
二、关于打破壁垒,完善养老服务流程的建议。您反映的“医与养发展不均衡、服务与管理未形成合力、服务质量难以把控”等问题很客观,提出的“要在养老服务的发展规划、运行模式和服务标准上厘清关系,建立高质量高效率的养老服务流程”的建议很中肯,一直以来我们也高度关注和重视上述问题短板,并正在积极研究、稳步推进相关解决办法和措施。
在医养均衡发展方面,整合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资源,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整合建设,将专业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整合建设,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和基本照护保险管理范围。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财政扶持方面给予最高每张床位1.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每月300元的运营补贴。推动床位数1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建立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全市共建成二级以上老年病医院5家,专业养老护理院50家,社区护理站52家,98家养老机构内设了医疗机构,293家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全市护理型床位达到4.8万张,占机构养老床位的83.2%。
在服务管理合力方面,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在布局规划、土地供应、税费优惠、金融信贷、政府补助、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创新突破。成立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养老服务行业指导和人才培训等工作。成立市养老服务商会,推动养老产业间交流合作和行业自律,促进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在服务质量把控方面,推进“机构+社区+居家”服务融合发展,在全国率先打破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界限,支持养老机构承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将专业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提供机构、社区、家庭相衔接的一体化专业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已有27家养老机构承接运营了47家街道(乡镇)日间照料中心,为706个社区提供专业化、精细化养老服务,有效满足了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出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健全民政、住建、消防、市场监督、卫健等部门联动机制,建立起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民政系统安全专项夜查和巡查机制,对全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进行“四不两直”监管。
近期,市民政局正牵头起草南通市养老服务条例,充分吸纳了您关于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流程等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和法治保障,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积极营造孝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大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通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