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卫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对养老服务发展亟待解决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对于推进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经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力度的建议。我市始终将鼓励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发展放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位置。近年来,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从土地规划、土地供应、财政投入、税费减免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指导性强、具体可行的保障措施,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全市养老机构呈现出服务主体多元化的良好态势。将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地方留成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在全国率先出台银行业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信贷利率,对民办(营)养老服务机构贷款进行财政贴息,重点提高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贷款贴息标准。全市统一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对新增床位给予最高每张1.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最高每月300元的运营补贴。出台《南通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普惠型养老床位。全市社会力量运营养老床位累计6.8万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78%。您指出的政策宣传、激励导向还不广泛等问题,符合实际、非常中肯,也是我们重点关注和努力的方向,相关意见建议我们将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推进相关工作中认真吸纳。
二、关于规划布点统筹和行政审批支持的建议。在规划布点统筹方面,2015年在全省率先编制颁布《南通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4—2020)》,突出养老服务设施体系的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套两方面重点,对机构养老设施提出布局方案,并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套标准提出研究建议。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包括社区养老、社区医疗在内的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要求也进行了明确,并按照养老和医疗设施相对集中或就近布局的原则,进行了空间落实。目前,市民政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开展《南通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修编工作,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预控和预留好用地,为市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落地见效提供规划保障。同时,指导各地在计划分配使用时,充分考虑养老设施等民生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满足优质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需求,为广大老年群体真正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提供了用地规划保障。在行政审批支持方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实施办法》《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降低养老机构准入门槛,实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制度。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直接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登记,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
三、关于紧扣社会需求加大调研力度的建议。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近年来,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我们紧扣中央和省市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南通实际,始终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扎实细致开展养老服务专题调研,及时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再总结、再盘点、再分析、再研判、再推动,努力把准问题症结,求得解决老年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具体办法和途径,科学构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通过深入细致调研,在养老、托老服务机构功能布局、床位设置、服务内容等方面,明确发挥机构养老支撑作用,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建设标准、服务规范、评定体系、支持政策等,引导机构养老向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全周期养老服务。开辟失能(失智)照护专区,推动养老机构提升护理型床位设置比例和康复护理水平,不断提高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明确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规范签订合作协议。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机构发展,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鼓励养老机构新增或改造护理型床位,到2025年,全市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75%。明确实施农村敬老院能力提升工程,连续3年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转型升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农村区域性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市6个县(市、涉农区)共建有13所具备长期照护能力、可接收县域范围内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和12所符合标准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预计至今年底,全市每个县(市、涉农区)至少建有2~3所符合标准的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至少建有3所符合标准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四、关于加大民营养老、托老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建议。制定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22〕80号),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连续4年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提升养老机构综合管理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建立等级评定结果与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挂钩机制。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专项处置行动,88家未通过消防审验和85家未备案养老机构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取缔关停养老机构41家。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成立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全市养老服务的行业指导等工作;成立养老服务商会,推动养老产业间交流合作行业自律,促进全市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建立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受理平台,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市民政局建立民政系统安全夜查和巡查机制,对全市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四不两直”夜查巡查。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养老机构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对全市289家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连续开展两轮全覆盖“四不两直”监督检查,下发督办函96份,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通市民政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