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亚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度老龄化背景下优化配置照护资源以满足养老服务需求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反映了现阶段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经商市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及的,南通是全国、全省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根据“七普”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772.6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231.87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30.01%。面对严峻的老龄化形势,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抢抓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及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首批试点等机遇,在顶层设计、基础建设、功能发挥和服务成效上均取得重大进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加快形成。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2020、2021年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第二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综合评估中获评优秀地区。创新“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公共服务质量养老服务领域满意度测评结果位居全国第四。
一、关于以基本养老服务为根本的建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基本养老服务工作,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关于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我市积极响应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强化顶层设计,统筹部署安排,2024年,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提出6项重点工作任务、20条具体措施。一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实施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深化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二是加强重点人群服务保障。加强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三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推动老年友好环境建设。四是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养老服务、加大国有经济对养老服务的支持、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加快养老服务数字化建设。五是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推进老年健康研究应用、培育发展银发经济。六是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监管。提出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强化老年人权益保护。《实施意见》的出台,为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力争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更加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二、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机制的建议。一是推动建立相关保险、福利、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目前,全市范围内的职工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已纳入长期照护保险参保范围。其中,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特困职工及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参加长期照护保险的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纳。在待遇和服务上,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对特困人员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建档立卡家庭成员中符合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规定的失能人员,在申请办理失能评估申请手续后,长期照护保险经办机构将开通受理评估绿色通道,优先、及时上门进行评估。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的居家失能人员,长期照护保险经办服务机构根据失能人员的照护需求,安排服务套餐,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服务套餐个人自付部分予以免除。需要辅助器具服务的,租赁或购买辅具个人自付部分予以免除。在照护服务机构接受照护服务的,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照护保险待遇,照护保险待遇在基本待遇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二是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近年来,我市不断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优质资本和企业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中来,促进社区养老服务的实体化、社会化。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和服务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对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连锁经营5家及以上养老机构,且总床位不少于1000张或承接运营5个及以上乡镇(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对于投资兴办街道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央厨房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养老机构,按政策享受社区居家养老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对承接运营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机构给予减免相应房租、水电费用。三是全面保障老年人服务需求。积极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通过专业评估将老年人分为普惠保障群体、扶助保障群体和托底保障群体,建立相关数据库,并将摸底统计数据作为制定政策基础性依据。推行居家和社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稳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覆盖范围,除特困、低保、低收入、重点优抚、重度失能等老年人外,普惠扩面至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全市高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达标率达100%。
三、关于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的建议。一是积极推进适老服务。高度关注重点空巢独居老人居家安全,着力防范老年人居家养老风险,连续多年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予以推进,改造实行“一户一策、一户一清单”,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不低于3000元,在确保助力扶手、助行辅具等基础设备应改尽改的基础上,注重结合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配置应用手势控制、语音控制等简便操作的智能应用设备,积极推广安装人体感应探测、燃气泄漏报警、一键呼叫等智能化应急保障设备。二是不断完善探访关爱服务机制。部署常态化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全面掌握困难老人基本信息,按照居家安全风险程度,将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分级分类管理,并依托全省民政服务对象探访关爱平台及小程序,以村(居)为单位进行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采集,一户一档建立台账,以尊重老年人意愿为前提,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导向,常态化开展探访关爱服务,有效解决他们日常生活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加快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建立“通城养老”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和老年人信息呼叫及应急服务平台,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全市两百多万老年人提供“点菜式”便捷养老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安全看护、健康管理、紧急救援、亲情关怀等形式多样的远程服务,打造多层次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四、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的建议。一是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常态化开展。持续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养老护理技能示范培训活动,充分发挥护理人才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开发“互联网+培训”新模式,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和实操培训。依托政校合作平台加强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主力军作用,大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管理师等纳入技能人才培训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落实有关补贴政策,提升社会各界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二是养老服务人才政策待遇不断完善。建立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依据职业技能等级给予相应的一次性补贴。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制度。按3~5万元奖补标准,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岗位大专院校毕业生一次性入职奖励。每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授予“技术能手”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褒扬机制,组织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不断提高社会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三是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2022年,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强化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式,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推动形成设施配套成熟完备、服务供给全面专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运作优质高效、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居家社区养老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五、关于分级编制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一是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推进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和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农村敬老院体制机制改革,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供养标准不降低、公益性质和养老用途不改变的前提下,鼓励拥有医疗健康资源、养老护理业务相对成熟且管理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有效盘活闲置养老床位,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管理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规则。现役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等重点优抚对象,符合规定条件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二是积极构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全市标准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实现全覆盖,103个镇(街道)全部建成日间照料中心,1936个城乡社区全部建立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加快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市累计建成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40个、农村乡镇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72个、嵌入式社区长者驿家35个。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在街道日间照料中心配备中央厨房,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办助餐点,全市累计建成社区助餐点241个。全市共建成各类养老机构293家,总床位5.75万张。三是满足老年人养老多样化需求。启动研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系列标准,包涵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保障标准、服务管理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服务评估评价标准3大类,其中《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规范》和《社区/居家养老生活照料服务规范》已列入国家标准立项。制定“5+X”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根据老年人需求,制定包括送餐助餐、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应急服务、精神慰藉等项目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全面开展5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服务,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的精准对接。
六、关于补齐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短板的建议。一是加快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县、镇、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四级网络全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建成日间照料中心。连续两年将“改造提升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列为民生实事项目予以推进,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助浴助餐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服务。二是实施农村敬老院双提升双改造工程。从2020年起,持续开展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及农村养老服务双提升行动,连续3年列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加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转型升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农村区域性养老综合服务能力。三是健全农村“一助一”关爱服务制度。自2012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农村“一助一”关爱服务工作,根据农村空巢、高龄、失能老人的实际情况,开展邻里结对互助。老人有需求可随时取得联系并得到解决,政府每月给予服务人员一定的补贴,有效保障了农村生活困难的高龄失能、独居空巢等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是一项复杂性系统化的社会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推进。今后,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通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