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26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16 10:15 累计次数: 字体:[ ]

贲友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南通市农村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反映了现阶段养老服务发展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经商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及的,南通是全国、全省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根据“七普”数据显示,全市常住人口772.6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达231.87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30.01%。面对严峻的老龄化形势,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抢抓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医养结合试点、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及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首批试点等机遇,在顶层设计、基础建设、功能发挥和服务成效上均取得重大进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加快形成。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各类养老机构293家、总床位5.75万张,基本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高、中、低档相配套,医、养、康、护功能齐全,公办、社会投资兴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并行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真抓实干成效明显,2020、2021年连续两年获得省政府督查激励。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第二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综合评估中获评优秀地区。创新“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公共服务质量养老服务领域满意度测评结果位居全国第四。

一、关于打造“农业+”新业态,吸引青年回乡就业的建议。一是打造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近年来,南通牢固树立“产业为先、项目为王”的理念,把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以农业大数据、智慧农业、电商等新业态为引领,政策赋能,金融放量,活水浇灌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全市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竞相向农产品精深加工、新形态乡村产业、高技术农业等“加、新、高”项目转型。创新业态和经营模式,支持村级发展“一村一品”、镇级建设产业强镇、跨县域打造产业集群,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共品牌、知名企业品牌和名特优农产品品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产业联盟等平台,大力发展特色民宿、休闲观光、养生养老、农村电商等新型产业模式,打造一批“通字号”农文旅融合发展品牌,全面提升农村特色产业竞争力,有促进农村劳动力多渠道就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吸引年轻人返乡就业、创业,充分刺激乡村发展活力。二是有效提升养老服务岗位待遇和职业吸引力。引导各类在通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予以专项扶持。建立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依据职业技能等级给予相应的一次性补贴。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制度。按3~5万元奖补标准,建立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岗位大专院校毕业生一次性入职奖励。鼓励引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关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社会养老保障的建议。一是加强乡村建设。做好乡村建设信息数据采集、核验工作。以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建立南通市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市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四十个部门共同参与,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联席会议下设12个专项任务推进工作组,由每项重点任务的牵头部门负责任务推进、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出台《2023年全市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全年重点实施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和基本公共服务等4大类69项任务。组织召开全市乡村建设推进会,推进全市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2022年,联合市发改委等12个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民养老〔2022〕51),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推进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建设,推进标准化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拓展助浴助餐、助医助急、培训指导等功能,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农村居家老年人。连续两年将“改造提升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列为民生实事项目予以推进,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助浴助餐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等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 议,充分利用“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等阵地,加大对老年人参保等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保障农村老年人实际权益。三是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制定出台《关于优化民政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通知》,针对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困难,组织行业培训机构和专家开展专题培训,提高老年人对智能化应用的操作能力,鼓励亲友、村(居)委会、老年协会、志愿者等为老年人运用智能化产品提供相应帮助,切实帮助老年人提高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协助做好养老事业信息数据共享。根据退休人员居住范围广、回农村养老的人员比例增加的特点,各级退管机构积极协调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着手建立信息数据比对机制,推动认证工作向数字化、规范化、现代化进步,不断提升资格认证服务水平,坚持信息比对为主、现场核实为辅,寓认证于无形、寓认证于服务的基本原则,做到认证无死角,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对于居住农村人员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将体检机构涵盖至各县(市、区),以便于居住在农村的退休人员就近体检,做到服务无差异。

三、关于提高农村医疗条件,降低医疗报销门槛的建议。一是加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落实地方政府举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主体责任,优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布局,鼓励相邻村合建中心村卫生室,提升设施设备条件。二是优化完善社区康养服务网络。推进社区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累计建成家庭医生工作室164个,1620个家庭医生团队为1894 个社区(村)老年人群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74.5%,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9.41%。在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馆建设,满足老年人的中医药服务需求,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覆盖率100%。积极开展省级“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全市已开设384张家庭病床,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享受医疗服务。城乡老年人就医“15分钟服务圈”基本建成。三是改善农村医疗工作水平。落实《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要求,积极参与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各县(市、区)先后与省内本科医科大学和高职(专科)医学类学校合作,培养高中起点的本、专科定向培养生,截至2023年累计为乡镇卫生院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1703名,进一步充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改善农村医疗工作水平。今年3月份全市组织大学生村医专项招聘,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四是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在配齐配足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的基础上,盘活剩余事业编制,用于基层医务人员使用,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统筹平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各地陆续出台政策文件,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海安、通州、开发区等地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提取40%用于发放医务人员劳务报酬,乡镇卫生院绩效分配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安排。五是拓展医疗保障范围。2003年“新农合”建立初期,能报销的药品只有300余种,治疗癌症、罕见病等的用药几乎不报销,罹患大病的患者报支范围非常有限。目前,全国医保目录包含药品3088种,覆盖了公立医疗机构用药金额90%以上的品种,其中包含74种肿瘤靶向药、80余种罕见病用药。202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城乡居民缴费标准相同、待遇标准一致。六是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我市已建立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慈善医疗救助、医疗互助等其他险种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住院报销待遇不断提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是新农合建立之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35%的两倍。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居民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在限额800元内,医保基金按50%支付。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进一步予以保障。医疗救助夯实托底保障,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救助对象实施分类资助参保和救助,对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夯实托底保障。提升医保报销便捷性,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就诊可直接刷卡就诊,就医购药只需要支付自己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为解决“一老一小”和其他使用智能手机不熟练不方便人群的医保支付便捷问题,目前,市医保部门正在推广医保刷脸终端,参保人员无需携带医保卡,即可通过刷脸实现医保支付。

四、关于倡导社会力量介入,兴办新型养老基地的建议。一是引导社会投入。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通过土地供应、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等保障措施,有效调动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十三五”至今,全市社会资本累计投入养老服务达30亿元。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供养标准不降低、公益性质和养老用途不改变的前提下,鼓励拥有医疗健康资源、养老护理业务相对成熟且管理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有效盘活了闲置养老床位,提高了管理服务质量。二是加大补贴力度。联合财政等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市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资助力度,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每月300元的运营补贴。设立养老机构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一次性奖励补贴,对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新增连锁经营5家及以上养老机构,且总床位不少于1000张或新增承接运营5个及以上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给予30万元或15万元一次性补助。

养老服务是一项复杂性系统化的社会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推进。今后,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通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