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表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15 14:01 累计次数: 字体:[ ]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细化量化后的工作任务

二季度节点目标

(累计数)

责任部门

上半年进展情况

是否达序时

(联系人,联系电话)

存在问题

(八)始终突出民生优先,更加注重共建共享

79.城乡退役士兵参加免费就业培训达到80%以上。

城乡退役士兵参加免费就业培训达到80%以上。

达到70%。

市民政局

城乡退役士兵参加免费就业培训达到70%。

(崔建新,59003660)

(八)始终突出民生优先,更加注重共建共享

80.对因病因残致贫返贫、自身没有能力脱贫的家庭,落实好救助供养、大病救治、医疗救助等保障措施。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出台市区因病致贫救助办法。

征询意见,修改、完善办法。

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南通医疗救助工作实际,广泛吸纳基层意见和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认真分析研究,现已形成《南通市市区因病致贫救助办法》(讨论稿),并已发给市财政、人社、卫健委等部门进行研                                                                                                                                                                                            究。

(吴雪松,59003651)

强化社会救助对象和农村扶贫对象的双向衔接工作,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市民政局

一是各地民政、农办不断加强信息对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保障范围。二是我局为市农办开放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为农办实施精准扶贫提供支撑。

(吴雪松,59003651)

(八)始终突出民生优先,更加注重共建共享

84.深入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医养结合两项国家试点。

完善家庭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发展。

下发试点方案,召开推进会,落实试点任务。

市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走访调研、摸底调查、座谈研讨等方式先后听取了基层组织和养老服务企业(组织)有关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赴第一批全国试点城市南京、苏州、杭州等地学习考察试点工作经验,形成了《南通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初稿)。随后,又多次召开县(市)区业务工作部门和有关服务机构(组织)座谈会听取意见,并书面征询市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领导的意见建议以及民政部、省民政厅意见,对试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报市政府。6月29日市政府第25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试点方案,目前正在履行政府发文程序。研究出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文件。目前已初步完成《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城市独居老人探访服务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一助一”关爱服务制度的意见》《关于推进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长者驿家照护工作试点的通知》等文件初稿,现正征求各县(市)区意见阶段。

(娄为民,59003669)

(八)始终突出民生优先,更加注重共建共享

85.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600元/月。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600元/月。

制定方案

市民政局

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通政办发〔2018〕63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单位:元/人?月):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660元,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通州湾示范区640元,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620元。

(吴雪松,59003651)

(八)始终突出民生优先,更加注重共建共享

87.完善社会救助、福利、慈善和优抚安置等制度,实施残疾人服务关爱工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建设。

制定并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

了解重点优抚对象生活状况。

市民政局

根据《关于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通知〉的通知》(通民发〔2017〕55号),对全市24534名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进行全面提高,测算基数为2016年度南通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69654元,目前全部执行到位,情况良好。2019年的抚恤补助标准文件,将根据上级的通知在下半年调研制定完成。

(刘志春,59003658)

认真执行苏政办发〔2017〕59号。

调研执行中存在的个性问题

市民政局

对享受抚恤标准的优抚对象家庭有线电视费、网络宽带费和生活用水、电、气费给予补助,全市统一补贴标准55元,每年免费体检一次,标准为每人300元,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须办理IC卡),免费参观游览省内国有单位经营的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等旅游景点,落实物价补贴政策,实际补助受益人数为71748人。向已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且未享受国家定期生活补助的“两参”退役人员发放专项慰问金,目前发放人数为1300人,2018年审核通过的,补发2017年的慰问金,部分对象目前还在受理审核之中。

(刘志春,59003658)

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率100%。

完成相关档案的审查,对符合安置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市民政局

根据省下达的安置任务,完成对符合安置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崔建新,59003660)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建设。

动态更新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指导县(市)区有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建设。

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有序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召开了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座谈会和推进会,制定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督导手册,启动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5130”行动,部门联动并发动社会力量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帮教活动,共开展各类关爱活动近100起。截止6月底,全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336名,比年初减少了713名。

根据“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工作部署和省厅下发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建设任务(因我市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较少,省厅下达了1个任务指标)。依据建设标准,指导各地依托城乡社区、学校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截止目前,全市依托社区、学校,着手推进了6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建设(海安、如皋、如东、海门、启东、通州区各1个),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

(包国祥,59003681)

(八)始终突出民生优先,更加注重共建共享

89.深入推动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建设,融合推进“政社互动”“三社联动”,96.5%的城市社区、91.5%的农村社区达省级和谐社区标准。

融合推进“政社互动”、“三社联动”,制定和谐社区考核评估细则,组织综合性考评活动。新培育省级和谐示范社区50家以上。

培育省级和谐示范社区20家。

市民政局

培育省级和谐示范社区30家。

(桑永旺,59003622)

落实省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促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意见。

形成初稿,修改完善。

市民政局

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开展了调研,代拟了《关于促进我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征求各地及市有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了实施意见,目前市法制办已完成核稿。

(曹建,59003632)

(八)始终突出民生优先,更加注重共建共享

90.不断提升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加强指导和培训,开展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开展“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组织市级“5.12“防灾减灾综合演练。

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一是举办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培训,邀请省厅专家系统介绍了创建各项指标,有效提升了基层创建的方向性。二是举办了“南通市社区防灾减灾应急演练示范观摩暨防灾减灾知识宣讲活动”,组织各县(市)区减灾办(民政局)、市减灾委成员单位,开展多样、内容丰富的防灾减灾宣教活动。各地各有关社区通过集中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了创建能力。

(吴雪松,59003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