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18年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 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02-05 16:33 累计次数: 字体:[ ]

重点工作

1.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市领导慰问驻通部队相关准备工作并配合市委办组织召开军政联谊会

2.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处

1.向有关部门征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意见

2.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座谈会

3.举办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培训班

4.做好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和材料审核

5.指导市公益创业园筹备社会组织洽谈会

双拥工作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市领导慰问驻通部队相关准备工作并配合市委办组织召开军政联谊会

2.联合相关部门到驻通部队调研双拥工作

优抚处                                                                         

1.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工作

2.收集汇总各地自然增长机制文件

3.审核上报三名烈士评定材料

4.协调为全市优抚对象配置康复器具项目事宜

安置处

1.指导各地做好春节期间下岗、失业志愿兵(士官)困难救助工作

2.组织各军休机构做好春节期间军休干部走访慰问工作

3.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市部分退役人员稳定工作座谈会精神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春节期间涉军群体的稳定工作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1.做好2017年度全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总结申报工作

2.协同市财政局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补助政策调整

3.印发2018年度全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要点

区划地名处

1.开展《南通市地名管理办法》修订的前期工作

2.组织修改《南通市地名录》第二稿

3.加快市级地名普查数据库的建设

4.与县(市、区)商定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计划

福善处(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处)

1.配合做好省、市领导春节慰问工作

2.会同市财政局赴省财政厅汇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

3.召开一季度局属单位工作例会

4.赴县(市)区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5.下发市区居家养老工作年度考核通报

社会事务处

1.做好《关于建立南通市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和《南通市殡葬改革意见》两个文件的起草

2.制定2018年社会事务工作要点

3.开展全市留守儿童健康关爱“5130”行动,指导社工对困境儿童展开形式多样的帮扶帮教活动

4.做好海葬、树葬公告活动方案制定等相关准备

5.指导各地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并做好省厅实地检查的准备

6.协调公安制定《关于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核查流浪乞讨人员身份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办公室

1.筹备全市民政宣传工作会议

2.做好南通年鉴组稿

3.协调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交办

4.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人事处(团委、社会工作处)

1.做好局机关、直属单位2016年度考核工作

2.起草下发2018年度直属单位综合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3.协调市编办、人社局相关岗位的招聘工作

4.指导本系统省团代会代表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5.上报《青年宣传十九大系统汇编》相关素材和符合条件的宣讲员人选

规划财务处

1.组织县(市)区民政统计部门完成民政部服务业统计台账报表上报工作

2.组织直属单位完成2018年部门预算网上公开工作

3.召开直属单位财务工作会议

机关党委(纪委)

1.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赴四甲镇货隆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

2.组织党员干部赴“走帮服”联系点开展大回访、宣讲十九大精神、慰问困难群众活动

3.上报民政系统落实“两个责任”问题清单自查报告

4.筹划2018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工会(项目办)

1.上报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相关材料

2.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和生病的工会会员

3.参与天福园和救助站的招标工作

老龄办综合处

1.制定下发2018年全市老龄工作要点

2.分解落实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3.部署开展第三届南通市“敬老文明号”评选

老龄办业务处

1.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人才现状摸底工作

2.指导做好春节期间高龄困难老人慰问工作

3.制定老龄业务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