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2年工作主要成绩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围绕大局,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加快推动了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在今年3月19日国务院召开的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上,市民政局被国家人社部、民政部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一)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基本完善了基本保障标准增长机制。7月1日提标后,全市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447元/月和348元/月,比去年提高10.9%、16.8%。市区(崇川、港闸、开发)低保保障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共启动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5次,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3239万多元,发放节日慰问补助2700多万元。全年投入各类救助资金约8亿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30多万人。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3820元至9240元和5200元至9240元不等。散居孤儿和集中养育孤儿养育标准实现自然增长,已提升到每人每月660元至800元和1100元至1320元不等。医疗救助比例50%至60%不等,封顶线1万元至6万元不等;1月至9月,全市共发放医疗救助款7493万元,380857人次受益。全市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增长幅度达到11%-15%。新增优抚对象8500多人。全力推进为1000名重点优抚对象配发康复器具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有1056名重点优抚对象受益。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推进。6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不断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积极推动老年服务产业发展、高度重视老年人精神关爱、建立健全老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等政策要求。高标准农村敬老院建设达标率超过40%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力推进,并全面完成。全市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市区有6551名老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共安装“一键通”电话6586部。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建设管理办法,是推进农村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一项新探索,受到民政部、江苏省民政厅的肯定,其做法被全国、全省推广。组织实施重阳节期间的敬老服务系列活动。为市区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发放200元慰问金,首次实现城乡一体化。我市老龄协会建设被省作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先进典型推荐到全国老龄办。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各级老年协会建成率超过90%。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38605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5.30张。其中,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36%;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15%;培训护理员人员达588名。《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议案》被列为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会第一次会议唯一议案。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议案〉办理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城乡社区建设有力有效推进。全国城乡统筹社区建设实验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了统筹城乡社区建设的初步经验。全市有369个城市社区和736个农村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建设标准(待省民政厅确认),分别占城乡社区总数的65%和55%,较2011年底分别增长了10%和15%。城乡社区“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60%。将全市566个城市社区划分为3396个网格,明确了网格内的服务工作职责。坚持以城带乡、共同发展,走出了一条城乡社区协调发展的社区服务管理新路子。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其中,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做法得到民政部领导肯定。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总数名列全省前茅。安排资金300万元,在市主城区培育500个示范性社区社会组织。安排福彩公益金80万元,用于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此项工作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在全省领先。全市筹建、在建和建成完工项目共35个,涉及优抚安置、防灾减灾、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方面,建筑总面积超5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总额13.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额6.4亿元。其中,市直项目建设总投资约5.5亿元,目前完成投资额3亿元。市福利中心三期、少保中心、安康医院如期完工。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62个,获省补资金800余万元。
(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规范尊老金发放管理等政策。新建、改扩建的民办机构的床位建设、运营补贴标准大幅提高,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形式,大力扶持多种类型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产业的有效发展。各地慈善组织普遍建立,精心实施慈善惠民项目,积极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南通市获评第二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最高级别的7星级慈善城市。
(五)社会事务管理日趋规范。在全省率先实行生态丧葬补助。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生态环保丧葬补助的通知》, 对选择海葬、可降解葬等不长期保留骨灰的家属给予1000元奖励性补助,并免费提供可降解骨灰盒。推行适度普惠的殡葬服务,组织开展了第八次海葬活动,做法被民政部、省民政厅网站进行了转载,省厅编印专题工作通报转发各地,推广南通做法。“推进文明办丧工作”被列为2012年文明城市建设八项重点工作纳入长效管理,民政行风建设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南通市建设社区救助点的经验做法得到民政部肯定。创新社区救助点建设,实现救助管理网络全覆盖。将救助工作网络延伸至社区,以市救助站为平台,以社区、街道救助点为依托,建立站、点对接联动机制,强化源头预防和预防性救助,通过抓街头、堵源头、基本达到救助网络无盲点、家庭监护不缺失、社会安置无反复,实现救助管理工作全覆盖。民政部领导指出“要建立城市社区管理与救助管理工作的联动机制,可总结推广南通市建设社区救助点的经验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通篇被作为全国全省编纂样板。
二、主要特点
(一)争取政策支持,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办丧祭祖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城乡社区扁平化管理网络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在全省率先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尊老金发放管理、适度普惠的殡葬服务等政策。各县(市)也都出台了具有突破性的配套政策,社会救助、优待抚恤、社会福利等特殊群体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新建、改扩建的民办机构的床位建设补贴标准大幅提高,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形式,大力扶持多种类型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养老服务产业的有效发展。
(二)坚持民生为先,民生保障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把维护广大民政对象的基本权益,作为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主要着力点,努力增进民生幸福,促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共享。一是认真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城乡低保年度保障标准达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20%至25%的比例。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着力推进医疗救助标准提升以及救助范围拓展。三是切实发挥各专项救助制度补充作用。重度残疾人定期生活救助以及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切实得到落实,缓解了贫困群众的医疗和生活困难。创新开展救灾救助工作分级评估考核活动,提高了救助规范化水平。四是完善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机制,推进优抚安置工作城乡一体化。五是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社会救助受益面已扩大至低保边缘群众,基本形成了立体多元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保障新格局。
(三)强化基础建设,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一是围绕网格化管理、“三社联动”、“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等创新性工作,鼓励区县先行先试,选择若干社区开展试点探索。崇川区被列入全省“三社联动”试点地区。二是规范民主管理和决策程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做到制度、经费、人员“三落实”。三是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全面推行民主听证会制度;全面推行届满审计和离职审计,对乡镇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全面推行村委会、村委成员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村民和村民代表评议村干部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是推进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实施便捷的“一站式”公共服务。五是加强社区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支持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推动街道(乡镇)建立社区公益事业经费,支持包括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在内的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的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权益保障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社区志愿者有关注册信息的互联、互通、互动。
(四)持续发展创新,社会福利制度逐步完善。一是通过加强各项救助政策的配套衔接,促进了城乡困难群体、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老人、受灾群众及优抚群体增收,推进了各项民生保障制度向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对象由“收入型”贫困群体逐步向“支出型”贫困群体拓展,保障标准由“保障型”逐步向“福利型”攀升,全力构建更高水平民生保障体系。二是逐步建立惠及城乡全体居民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由特殊群体向社会公众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三是实施了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经济补助金政策,创新双拥共建方式方法,全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实现“满堂红”。
三、存在问题
基层民政力量薄弱、民政投入不足等现象依然存在,民政服务能力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一是民生投入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部分县(市)按新标准为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政策推进落实比较迟缓;出台免除市区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政策的推进工作还有较大难度。县(市)、乡镇政府对高标准农村敬老院建设投入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救助业务以家庭收入核对为前提,但由于目前家庭收入来源复杂,财产隐蔽性较高,全市还未建立跨部门的家庭收入核对比对系统,直接制约着社会救助工作规范管理水平提升。
四、明年工作打算
已报请市政府拟列入2013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一是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二是市儿童福利院扩建项目。三是缩小城乡差距,农村低保月度保障标准提升至300元以上。四是高标准农村敬老院建设达标率60%以上。五是继续为全市1200名重点优抚对象配发康复器具。六是推行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七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提标。八是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施便民服务功能提升工程。九是惠民殡葬文明办丧服务补贴扩面提标。十是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提标。十一是全市推行婚姻免费登记。
2013年,市民政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率先在江苏江北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总目标,按照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要求,加快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为实现民政“二区一领先”(统筹城乡社区建设的国家级先行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省级示范区,各项民生保障水平、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在江苏江北领先,民政整体工作保持全省前列)目标而奋力拚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