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十问
来源: 救灾救济处 发布时间:2018-12-26 15: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政府近期出台了《南通市市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通政发[2018]59号)。哪些对象在救助政策范围内?采取什么样的救助方式?申请救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采取什么救助标准?申请救助需要哪些流程?如何领取救助金?南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民政局为您作权威解答。

1.哪些对象在救助政策范围内?

具有本市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含户口已迁出但仍由其家庭供养的国内全日制在校就读的子女)。

已按照《南通市市区医疗救助办法》(通政规〔2016〕3号)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分别是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根据《南通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试行办法》认定)部分成员、其他应当给予救助的特殊困难人员等七类对象不适用本办法。(七类对象中实施内脏器官移植或者骨髓移植的可享受《南通市市区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中关于器官移植的相关救助政策。)

2.什么是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

是指因病导致家庭医疗刚性支出较大,实际生活负担较重,由政府提供的补充性救助行为。

家庭医疗刚性支出(小词典)是指在提出申请之前的12个月内,家庭成员发生的、医疗保险政策待遇范围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应当由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总和。医疗费用的认定,原则上以医疗机构经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的发票为准,特殊情况未能刷卡的,也可以凭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出具的报销反馈单为据。

3.救助方式是怎样的?

根据致贫程度,采用医疗救助、生活救助两种救助方式,两种方式不相冲突,可以同时享受。

4.申请医疗救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医疗刚性支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2018年南通市崇川、港闸、开发区三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为660元/月);

(二)家庭人均金融、证券资产不高于上年度市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仅有一套房产,且名下无别墅,无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非居住类房屋;

(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可保留一辆新车购置价不超过15万元的机动车辆。

5.医疗救助采取什么救助标准?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医疗刚性支出以3万元为起付线,3万元以上(含本数)部分给予40%的救助,学龄前儿童及仍在国内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子女本人给予45%的救助,家庭救助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二)家庭成员中因患重大疾病,实施内脏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手术的,在享受上述医疗救助后,凭病历等相关证明,一次性再给予10万元医疗救助金。

6.申请生活救助需要什么条件?救助标准是怎样的?

(一)未足额享受市区临时救助的。

(二)家庭财产符合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申请救助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相关规定。

(三)以下条件满足一个即可:

1.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医疗刚性支出>家庭可支配收入;

救助标准:按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人均12个月给予一次性全额救助;

2.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医疗刚性支出<家庭可支配收入,且(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医疗刚性支出)÷12<本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救助标准:按照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0%,按人均12个月给予一次性救助。

7.去哪里申请救助?

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

8.申请救助需要哪些流程?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街道办事处受理、审核→公示→区民政局审批公→公布结果→市民政局备案

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南通市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3、家庭收入、财产和支出状况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4、学籍证明(国内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原件及复印件;

6、政策范围内医疗机构出具的经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的正式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 政策范围内未能刷卡或个人支付医疗费用不明确的(含转外地医疗),提供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出具的报销反馈单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9.如何领取救助金?

按低保发放程序,在审批结束后由街道办事处一次性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户。

10.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

2019年1月1日文件施行后即可申请。如果申请救助对象于2019年1月1日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享受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疗救助或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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