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26 12:56 累计次数: 字体:[ ]

苏民养老〔2021〕2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

近期,我国多地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呈现传播速度快、跨度范围广、感染老年人数多、农村比例高等特点。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增大,输入性风险、聚集性风险增加,农村地区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压实“四方责任”,落实“五有措施”,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冬春季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各项任务,保障农村地区广大老年群体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落细农村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压紧压实农村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各方责任。农村地区社会福利院、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民政部《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省厅近期关于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提高防护级别,严格出入管控。各级民政部门要落实业务主管责任,针对农村养老机构防疫条件相对较差、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特点,指导督促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在运营补贴拨付、防疫物资调配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夯实基层农村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基础。要抓紧做好农村养老机构防疫物资储备,为机构足额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酒精、额温枪等物资,相关经费可从省级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列支。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农村养老机构出入口统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强化日常管理。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辖区内养老机构纳入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并加强与民政、卫健、应急等相关部门联系,做到互通信息、联防联控、反应及时、保障有力。养老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机构值班值守,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回家返院老年人和外地返院工作人员等指南规定的6类禁入情形人员,必须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机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切实做到非必要不外出。要加强养老机构内部防控和日常健康监测,每日上下午做好全员体温监测。即日起至春节期间,农村养老机构一律不开展集中性走访慰问、慈善捐赠等活动。要加强针对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引导老年人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聚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要关注机构内老年人心理状态,及时调处矛盾,纾解紧张焦虑情绪,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分区分层组织在院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开展小规模的文娱活动,加强心理调适,营造节日气氛。

规范农村养老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期间,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防疫部门的对接,建立农村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做好机构与属地乡镇卫生院和专科医院的协作,落实常规疾病就地诊治原则,妥善解决在院老年人日常就医问题,避免因外出就医导致交叉感染。乡镇卫生院在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设置分院(医务室)的,严禁对外提供诊疗服务。积极组织农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感染风险。原则上所有县级和乡镇社会福利院、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均应设置隔离区域或用房,及时应对机构内出现疑似病例等突发状况;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当地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所在乡镇,优先将乡镇集中隔离场所提供给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使用。属地民政部门要督促农村养老机构落实机构出入人员和工作人员每日体温监测、定期核酸检测制度,认真落实重点人员“应检尽检”要求,为辖区内农村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并积极协调卫生疾控部门派遣流动医学小组定期为相对偏远的农村养老机构人员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服务。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管理。要通过乡镇统一组织、召开视频培训会、印发防控“口袋书”等形式,围绕“口罩必戴、体温必测、身份必核、信息必录、健康码必验”的防控总要求,对农村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培训。要在农村养老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演练,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应急处突能力。要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人员疫情防控形势的教育,养老机构外出采购和办事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与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时刻紧绷疫情防控之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关爱服务,落实加班工资、岗位津补贴等制度,及时帮助解决面临的家庭生活困难,解除机构工作人员后顾之忧。

二、完善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疫情防控举措

全面加强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全省所有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暂停聚集性和非必要服务,暂时关闭公共活动场所,减少老年人规模性聚集。服务场所内有老年人住宿的,要严格按照养老机构要求实行封闭管理。为农村居家老年人提供刚需生活服务的,服务人员应在上门前规范落实防护、测温、询问、登记、消毒等措施,切实保障居家老年人安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要落实日报制度,完善针对居家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的闭环管理,发挥好“哨点”作用。要紧密结合卫生村镇创建工作,加强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环境整治,落实保洁制度,坚持定期打扫消杀,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全面加强农村涉老餐饮服务管理。农村地区老年餐桌、助餐点等全部暂停堂食,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提供预约外带服务。助餐点提供送餐服务的,要做好运输车辆和储藏器具的清洁消毒,阻断病毒传播链条。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和农村老年人助餐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采购相关食品,食品处理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烧透。农村养老机构食堂可采取错峰就餐模式,就餐保持距离、使用公勺公筷、严格餐具消毒。

三、强化农村特殊老年群体定期探访和关爱帮扶

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摸排。各级民政部门要针对各地倡导就地过年、老年人子女亲属返乡率低的现实状况,提前谋划疫情期间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应对举措。要动员指导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积极组织民政助理、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对农村地区的散居特困、高龄、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网格化、地毯式全面摸排,严防漏登漏管。要依托留守老年人信息系统、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等现有信息平台,切实摸清底数,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关爱服务台账,确保将全部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关爱服务范围。

分类做好特殊老年人帮扶服务。对因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尤其是特困老年人,要积极履行政府供养责任,每天至少开展1次走访探视,提供必要帮扶;对于因子女在外过年不能回家探望照料的老年人,要督促村居落实临时看护人员,并引导和帮助老年人通过电话联系、网络语音、视频连线等方式,加强与子女的沟通交流;对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居家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要在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精准提供走访探视、照料护理、精神慰藉等专业化服务;对于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老年人,要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和疾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立即送诊,坚决杜绝漏报、瞒报等现象。

四、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督导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要落实业务主管职责,把农村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纳入各地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坚持城乡疫情防控统筹部署、一体推进。要开展农村养老服务疫情防控分片督导,一方面组织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自查自改,一方面采取“四不两直”、定期巡访等方式,对农村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开展专项督导,对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解决,对存在的隐患和漏洞立即整改,对不担当不作为现象严肃问责,确保国家和当地相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要依法整治农村地区无证无照养老服务场所,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疫情传播风险的,联合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关停。要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宣传栏、广播、标语、入门入户等方式,把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科学的防控方法向农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宣传到位,引导农村广大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