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通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1-02-14 17:05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受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现将我局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0年,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6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2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本部门业务类102条、动态信息133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一)建立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
  为使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我局根据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南通市民政局信息报送制度》、《南通市民政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南通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市民政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考核办法》、《南通市民政局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管理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成效的意见》、《民政新闻季度发布会实施办法》等文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流程进行了明确,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澄清、发布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明确建立新闻季度发布制度和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制度,定期组织民政政策信息公开活动,落实民政信息采集报送和网上及时更新责任,有效促进了信息公开,提高了社会群众对民政工作的认知度、满意度。
  (二)明确公开重点,实现阳光行政
  确定内容、明确标准、规范形式,是做好信息公开的前提。我局根据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发的有关文件的精神,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信息公开项目、内容、标准等进行了全面的疏理和明确,制作了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重点抓好“四公开、一扩大”。一是公开本单位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服务承诺等基本情况。二是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以及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项目,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待抚恤、安置、大病医疗救助等政策的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监督力度。三是公开办事程序、行政相对人权利和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结时限等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服务事项。四是公开办事结果。对五保、低保等对象的审批,从申报、审批和标准确定等全部实行公开公示。五是扩大了公开范围。从一般行政许可逐步扩大到“人、财、物”管理等重大事项上来。
  (三)拓宽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
  一是建立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坚持每月组织一次新闻发布活动,及时将重要民政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及时发布有关殡葬普惠、低保标准提高、村民换届选举等民生信息。每次新闻发布会,南通电视台、南通电台、南通日报、江海晚报等市级新闻媒体都派记者到发布会现场进行采访,及时进行报道,宣传了民政工作,促进了民政政务公开。二是完善信息网络。针对民政工作贴近群众特点,我们对网站栏目、版块也进行了相应的修改,除了原来有的动态信息、部门文件等栏目之外,我局今年自主开发设南通民政论坛,更加突出了民政倾听民生、聚集民智、为民服务的特点。同时,对民政网站进行调整,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强化服务功能,真正把民政网站建成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三是创新拓展宣传平台。建立电子屏幕宣传网络,系统每家单位都有独立电子屏幕,在与局机关同步发布信息的同时还发布本单位信息。今年累计制作PPT 500多张,定期更换内容促进局机关与直属单位之间的相互协作,真正做到了信息公开载体立体覆盖。四是精心编撰《南通民政》。充分利用内外渠道,定期发行至全市村(居),内容既有民政工作动态,又有政策解读,较好地为基层、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受理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条。受理在线咨询118件、市长信箱31件、部门信箱114,均已妥善解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2011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信息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下工夫,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公开栏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标准和服务行为,为民政对象提供高效、快捷、满意的服务。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抓好信息网络安全与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有关规定和计算机管理制度,建立网络安全防范长效机制,确保安全和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