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通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0-04-09 11:39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受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现将我局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09年,我局及时调整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重新设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落实了工作职责,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它职能处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建忠同志多次在全局大会上明确要求机关各处室、各局属单位要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相结合,与解决人民群众切身问题相结合,从而达到人民群众受益最大化的根本目的。在加强领导的同时,我局还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先后出台了《南通市民政局信息报送制度》、《南通市民政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南通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市民政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考核办法》、《南通市民政局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流程进行了明确,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澄清、发布等都作了具体规定。2009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成效的意见》,明确建立新闻季度发布制度和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制度,定期组织民政政策信息公开活动,开通民政为民服务热线, 落实民政信息采集报送和网上及时更新责任,有效促进了全市民政系统更好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提高了社会群众对民政工作的认知度、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5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本部门业务类11条、动态信息168条、部门信息录用30条,我局民政网站公开205条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我局认真按照市政府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局网站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定期编制、修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更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及时向市档案局、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件。此外,我们还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拓展主动公开渠道,让广大群众能直接、深入了解民政政策。清明期间,将“民政政策信息公开周”与“民政人本服务周”同步组织开展,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广场咨询、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活动宣传民政政策,普及民政知识,引导广大群众主动了解民政、关心民政、支持民政。积极参加在线访谈和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热情为群众答疑解惑。在机关大楼大厅设立两块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最近工作动态和最新民政法规政策,便于来访群众及时了解。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新闻通气会,制定当月民政信息公开计划,每月组织一次以上媒体记者联合专题报道,每季度向新闻媒体发布社会充分认可的工作成效、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影响全局的重要活动,切实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营造民政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南通民政》内刊的信息公开作用,组织专门的班子,将其改为彩版、双月刊,定期发行4500余份至全市村(居),内容既有民政工作动态,又有政策解读,较好地为基层、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加大对基层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做到政策上墙、流程上墙、责任上墙。积极开展民政干部下访活动,编印民政常用法律法规解读,主动将政策送到群众手中。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受理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数5条,已全部答复。受理在线咨询59件、市长信箱23件、部门信箱62件,均已妥善解决。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总结、分析不够及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有待加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同时,向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查阅场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针对存在问题,2010年我们将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民政信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拓展公开形式,加强网上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