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崔建新同志任局安置处处长;
吴伟元同志任局安置处主任科员,免去其安置处处长职务;
康晓林同志任局社会事务处主任科员;
免去刘建中同志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副处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