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红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6-10-14 11:18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姜红波同志任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俞灏同志任局规划财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徐学新同志任局双拥工作处处长,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雪松同志任局救灾和社会救助处处长,免去社会事务处处长职务;

  娄为民同志任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免去救灾和社会救助处处长职务;

  倪向阳同志任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免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职务;

  王丽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副处长职务;

  张玉群同志任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冯晓红同志任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副处长、主任科员,免去社会组织管理处副处长、主任科员职务;

  成思斯同志任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潘艳同志任局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优抚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缪友俊同志局规划财务处处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张达明同志局双拥工作处处长职务,另有任用。

  中共南通市民政局党组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