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11 15:36 累计次数: 字体:[ ]

徐孝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护理员养老护理品质质量的建议》收悉,建议反映了现阶段我市养老护理服务存在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并从加大政策扶持、加强培训培养、推进等级认定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经商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策扶持,提高从业人员待遇。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4年南通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明确了养老护理员、居家养老照护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同时养老护理员还纳入年度紧缺型工种。根据政策,取得居家养老照护培训合格证可获得300元培训补贴,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失业保险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可获得初级工500元、中级工1000元、高级工1500元,技师2000元的培训补贴。根据《关于更大力度推动人才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通委发〔2023〕10号)文件精神,对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企业职工,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相关养老护理企业职工符合条件的,同样可以申请市级人才补贴。此外,我市建立养老机构护理岗位入职补贴,对新入职养老机构且在护理岗位工作的大专院校毕业生给予3—5万元入职补贴。建立养老机构医护岗位补贴,对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给予每人每月300—1000元专业岗位补贴。

二、强化人才培养,壮大养老护理人才队伍。近年来,我市积极发展养老职业教育和技术技能教育,依托政校合作平台加强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引导各类在通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予以专项扶持。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院校6所。下一步,将进一步引导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鼓励支持养老服务企业联合技工院校或职业培训学校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培养更多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同时根据您的建议,积极搭建养老护理员供需平台,为专业人才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三、创新工作机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围绕全市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快下放技能人才评价权,在养老护理行业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指导市阳光养老集团、市养老服务商会、如皋江海高级技工学校等机构面向企业职工、院校学生以及各类社会人员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创新评价方式,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注重考核岗位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和技能水平。稳步推进社会化养老护理员培训,根据政策要求给予培训补贴。鼓励养老护理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我市今年以来共培训取证3180人,其中初级工2604人,中级工406人,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170人,技师级养老护理员3人。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鼓励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院校以及行业组织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公共营养师、健康管理师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扩大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取证覆盖面。

四、提升培训质量,提高养老护理服务能力。2020年,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印发《江苏省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苏卫医政〔2020〕78号),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推进培训同质化,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及培训人员实施管理。随后,江苏省护理学会组织开展了江苏省医疗护理员培训基地申报、遴选工作,我市有3家单位被确定为省级培训基地,分别为南通市护理学会、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和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由江苏省护理学会统一发放《江苏省医疗护理员岗位培训证书》。2023年,在全省率先制定下发《南通市医疗护理员管理办法(试行)》,就从业管理、培训管理、使用管理、服务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目前,全市累计培训医疗护理员1500余名。2022年,市民政局组织编制了《南通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划分养老护理员培训模块,明确培训方式、内容、课时、考核等内容,促进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近三年累计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1.5万人次,岗前培训率100%。

养老服务是一项复杂性系统化的社会工程,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推进。今后,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通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