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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多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6-27 字体:[ ]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17年召开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出台《南通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通民发〔2017〕63号),分解落实全市各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明确时点、倒排序时、细化举措。2017年11月,我市被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共同确定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并下拨试点经费3271万元。

二是健全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站,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与卫计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护理站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卫医政〔2017〕98号),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6家社区老年护理站试点。鼓励乡镇卫生院将闲置床位转型为养老护理床位,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增设老年护理院。2016、2017两年,全市共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养老机构18家,新增护理型床位5290张。举办“中德养老护理培训班”,提升南通养老护理水平。

三是力推农村养老。召开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通民发〔2017〕80号),重点做好农村特困供养老人及经济困难的空巢独居、高龄失能老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推进农村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在保障好五保对象供养的基础上,拓展社会寄养、日间照料、助餐助急、培训指导等综合性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已有73家农村敬老院面向社会老人开放,床位使用率达52.75%。“十三五”以来,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累计为农村敬老院发放500张护理型轮椅、1000台空调和1000张护理床。

四是引入社会力量。出台《关于完善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通财社〔2016〕91号),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实施办法》(通民发〔2017〕79号),提出简化、优化养老机构审批手续等系列措施,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通过采取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提供场所等措施,有效引导社会专业力量承接政府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业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定制服务。截止目前,全市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力量承接率达70%,其中市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力量承接率达100%,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1000余家。

五是严抓安全监管。出台《关于印发2017年度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民发〔2017〕27号),切实强化养老院安全生产意识。出台《南通市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指导意见》(通民发〔2017〕8号),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各级民政部门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出台《南通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规范》(通民发〔2017〕26号),从养老机构设施设备安全要求、医疗护理安全要求等5大方面提出了新的安全规范和要求。同时,以市级挂牌督办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为契机,制定《全市养老机构火灾隐患整改及冬季独居老人防火工作方案》(通民〔2017〕3号),对全市存在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按照“三个一”(即每一家需要整改的养老机构都要制定一套完整的整改方案,排出一个周密的实施计划,明确一名具体的责任人)原则,分类推进整改。全市完成养老机构整改107家,关停39家。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和灭火比武,有效提高养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

“十三五”以来,全市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5家,老年人日托助餐点616家,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867家。新增养老床位5940张,养老床位总数达7.1万张,列全省第二。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达44472张,列全省第二,占养老总床位数的62.55%。全市护理型养老床位达22364张,列全省第五,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数46.35%。全市持证在岗养老护理员3085人,持证上岗率达89.92%。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81915人,发放生活补贴7.43亿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60730人,发放护理补贴9939万元。市社会福利中心等4家单位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