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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城乡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02 字体:[ ]

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是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政治任务,是完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的迫切需要,直接有利于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促进共同富裕。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南通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全市城乡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

此次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四类人群。其中,前两类按照相关规定已由民政部门进行认定,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6084人, 特困人员21398人。

此次集中认定的主要是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

低保边缘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年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此次集中认定将主要采取“直接认定一批、申请审核一批、监测发现一批、摸底排查一批”的方式进行。重点摸底排查的对象主要有六类:一是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二是近年来申请低保未确认通过的和动态管理退出低保的对象;三是残疾人家庭;四是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家庭;五是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六是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

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收入、财产、刚性支出等认定标准将按照《江苏省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苏民规〔2021〕1号)执行,遵循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基本程序,各地城乡困难群众可直接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服务窗口咨询办理。根据计划,本次集中认定将于年底前完成,从2022年起,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将按照有进有出、应纳尽纳的原则,转入常态化动态管理。

对低收入人口和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的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将通过日常走访、随机抽查、数据比对等方式进行。

监测的重点内容是:对已经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或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尤其是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的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确认、待遇发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