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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集《南通市市区地名管理规定》修改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2年07月08日 - 2022年07月25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民政局

关于公开征集《南通市市区地名管理规定》修改意见的公告

《南通市市区地名管理规定》于2018年12月21日经十五届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已实施三年有余,对加强市区地名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彰显我市历史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5月1日,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根据《南通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南通市市区地名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现诚邀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汇总,积极吸纳有关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地名管理规定制定的科学性。

一、建言范围

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南通市市区地名管理规定》的合理性。规章设定的相关制度、措施以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是否适应当前的地名管理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需求。

2.《南通市市区地名管理规定》的协调性。规章与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是否衔接,哪些方面需要修改。

3.《南通市市区地名管理规定》的可操作性。规章的制度设计是否切合实际、易于操作,措施是否高效、便民,规定的程序是否正当、简便。

4.《南通市市区地名管理规定》的绩效性。规章是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有效地解决市区地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

三、参与方式

具体意见请书面反馈立法后评估研究课题组。

联系人:钱雪飞

邮箱:1016821072@qq.com

联系电话:0513-85225320

特此公告。

附件:南通市市区地名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doc

南通市民政局

2022年7月8日

征求稿说明

加强地名管理制度建设,可以有效提升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程度,可以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需要,更好传承中华优秀文化。2022年5月1日,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这是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对进一步优化地名环境,便利群众生产生活,更好地传承保护地名文化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地名关系你我他,管好用好靠大家。为更好贯彻落实新《地名管理条例》,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我们诚邀社会各界对《南通市市区地名管理规定》提出宝贵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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