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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 2023年11月24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扎实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苏办发〔2022〕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牵头拟草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24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南通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电话:59003673,电子邮箱:807247613@qq.com。

附件: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南通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25日


征求稿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苏办发〔2022〕6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全面对标国家和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重点工作任务等要求,注重与现有文件相衔接,紧密结合实际,从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贯彻落实举措。

(一)总体要求。明确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工作目标。到2025年,与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持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二)工作任务。围绕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提出5项重点工作任务、15条具体措施。一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提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深化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3项措施。二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提出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居家适老服务设施改造3项措施。三是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提出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养老服务、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加大国有经济对养老服务的支持4项措施。四是加强重点人群服务保障。提出加强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3项措施。五是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监管。提出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强化老年权益保护2项措施。

(三)组织领导。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强化督促指导、营造良好氛围4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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