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5 09:10 累计次数: 字体:[ ]

陈晓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近年来,我市集中推进农村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建设,经过集中改造提档,全市91家农村敬老院的软件和硬件都有了显著提高。同时,在满足辖区五保老人需求的前提下,全部增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牌子,盘活闲置床位,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向周边有服务需求的社会老人提供托养寄养、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多种服务,逐步将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不断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尤其是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此外,加快推进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实施公建民营,推动农村敬老院体制机制转变,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到2019年底,全市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占比将达30%,到2020年达50%。

二、关于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居家养老新模式的建议。由于城市和农村的地域差异,加之不同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中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是有差异性的,因此,成功的城市养老模式不能生搬硬套到农村。您提及的“集中居住养老服务,由农村集体兴建老人集中居住点”的建议很有建设性,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吸纳。目前我市类似做法有:海门市在农村里利用闲置房资源,将需要护理的空巢、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集中居住,为他们提供低偿或有偿服务;启东市推进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建设,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村中享天伦”的养老服务需求。如皋市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微型养老机构,实行短期托养。我们鼓励各地大胆尝试,建立适合当地群众需求的养老模式,

三、关于提高农村老人保障水平的建议。适当逐步提高老年人的收入,是让老年人有保障、有尊严、有生活质量的最量要的基础之一,特别是对高龄无保障老人犹显重要。2011年3月份开始,我市开始发放尊老金,这是一项普惠性的制度,只要是80周岁以上,有南通户籍的老人都能享受到。80周岁至8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90周岁至99 周岁的高龄老人尊老金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2018年全市共计发放尊老金2.99亿,惠及37.51万余人。

2012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到2018年已连续7年上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通委发〔2018〕1号)明确“巩固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全覆盖成果,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5年年均增幅不低于8%”。2019年,我市再次上调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市区基础养老金水平提高到每人234元/月,各县(市)提高到每人148元/月,全市享受待遇的人数达160余万人。今年,根据国家有关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及对65岁以上高龄人员适当倾斜的文件精神,我市将结合我省具体工作要求,制定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及对65岁以上人员的待遇倾斜照顾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鼓励县(市)区根据财力提高尊老金及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时加强宣传力度,鼓励农业劳动者积极参加养老保险。

四、关于建立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生活照顾补助制度的建议。2015年12月份,我市出台《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试行)》;2016年起,作为全国照护保险的试点城市,我市在制度设计、服务推进等方面积极探索,被国家人社部誉为“南通模式”并在全国推广,为国家层面建立五险以外的“第六险”提供了宝贵经验,填补了国内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空白。目前,基本照护保险覆盖市区120余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申请评定11000人,通过评定的失能人员9713人。其中1500人在护理机构(护理院、养老院),8000人居家,年龄最大的105岁,最小的2岁多。在机构最多可以享受每月2400月照护保险支付,居家可享受每月450元现金补贴,还可以享受专业照护公司提供的洗头洗澡、进食排泄、口腔清理、泡脚按摩、血压血糖测量、褥疮护理等30多项上门服务,服务费用根据套餐每月1100元左右,由照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该制度的实施也撬动了社会资本向照护机构和养老服务产业的持续投入,由此带来的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以及拉动就业的成效显著。据测算,照护保险带动的护理机构产业已吸引社会资金6亿多元,新注册照护服务公司12家,纳入定点的护理院10家,新增护理型养老机构18家,直接带动市区就业5000多人。

在推动基本照护保险县级全覆盖方面,我市作为全国试点城市,首先是在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实施照护保险制度。2018年1月,如皋市作为试点,先行将25万职工医保人员纳入基本照护保险范围,居民医保人员于2019年7月纳入。2019年7月,通州区开始实施照护保险制度。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基本照护保险覆盖面,不断拓展照护服务项目,增加服务内容,到2020年,南通各县(市)区全面实施照护保险制度。

五、关于加强养老机构管理的建议。我市以农村敬老院建设为重点,持续开展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市242家养老机构按照115项指标,对标找差,提档升级,消防安全、环境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信息安全、服务流程等方面均得到全面整治,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一是推动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鼓励社会力量对农村敬老院实施公建民营,推动农村敬老院体制机制转变,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4家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二是加快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激励机制,推行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将农村敬老院富余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敬老院床位使用率达70%以上。三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估和标准化建设。出台《南通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方案(试行)》,完成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养老机构质量认定、收费标准、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2017年启东国家级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标准项目顺利通过试点验收,在全市推广。

六、关于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的建议。2018年,国家取消养老护理资格认定,相关部门暂停了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计划。2019年5月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提出加强老年护理服务。下一步,将印发加强老年护理发展以及加强老年长期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老年长期护理和老年照护,重点增加失能老年人的护理服务供给,提高老年人群幸福感、获得感。印发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的文件,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人员数量,提升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扩大社会就业。加大宣传倡导力度。加大对护理行业宣传力度,充分宣传护理工作的发展历程、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展示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弘扬护理正能量,让公众理解护理、尊重护士,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护理事业和护理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农村养老是整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的短板。今后,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南通市民政局

20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