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基层减负要动真格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5 16:01 累计次数: 字体:[ ]

郭振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基层减负要动真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中组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针对基层社区“七多”(台帐多、创建评比多、任务多、机构多、挂牌多、盖章多、信息系统多)现象,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并组织开展了相关整治活动。

一是针对村(居)工作台账资料“泛滥”问题,市委、市政府以清理规范基层台帐为突破口,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台账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基层台帐电子化,城市社区以电子台账为主,纸质台账为辅,除工作原始记录、履职履约协议等确需建立的纸质台账外,其他纸质台账一律取消;农村社区电子台账与纸质台账并存,随着条件的改善,经2~3年逐步过渡到电子台账为主,纸质台账为辅。同时明确了《城乡社区台账资料“3+1”指导目录》和《市级机关基层台账正面清单》,并大力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实现各类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建、共用,推动台账工作的管理创新。

二是针对基层挂牌问题,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城乡社区标识、挂牌以及内部功能设置的通知》,另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基本阵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正门前统一悬挂党组织、村委会、村监委、村集体经济组织4块牌子,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正门前对外只悬挂党组织、村委会统一悬挂党组织、居委会两块牌子。社区内部功能室设置要尽可能进行合并整合、简化优化,一般根据其主要功能或通用功能悬挂一块标识牌。凡一室多用的,需要挂多块牌子的,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4块。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作为普遍设立要求,不得以是否设机构、挂牌子作为考核社区工作的依据;省级以上有专门创建评比要求的,按上级相关规定办理。

三是针对社区工作量繁重问题,2018年市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社区工作事项的通知》,从两个方面明确规范了社区工作事项清单范围及具体内容。一方面明确了社区全责范围,结合省有关规定,梳理了《南通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南通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两份清单,并敦促各地落实清单职责,切实转变基层职能,促进政府治理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真正让社区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另一方面规范了社区盖章证明,明确了我市准入的5项社区盖章证明项目目录以及取消的12项社区盖章证明项目目录清单,今后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属于社区职责范围、社区有能力承担并确需社区提供证明的,方可盖章证明,除此之外,各部门、各单位或个人不得要求社区出具各类证明和盖章。

围绕提案中提及的问题,市民政局还专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社区开展社区台账、盖章和社区工作类目的专项调研,召集县(市)区民政局、镇(街道)、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召开了社区减负工作座谈会,并对社区台账清理等问题随时跟踪。市人社局(创建办)也对社区创建评比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并加强考核督查,同时,认真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升全市社区治理整体水平。

南通市民政局

2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