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社区养老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5 09: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储呈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养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经过调研,很多老年人都有希望就近或在小区内实现养老的心愿。我市为此出台了《关于推进社区长者驿家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建设标准及程序。鼓励社会力量按照“小型、就近、适用”原则,利用符合条件的闲置幼儿园、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社区资源,建设社区嵌入式“机构+社区养老”复合型托老设施——长者驿家,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送餐、短期托养、喘息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目标到2020年,全市所有城镇街道全部建有社区长者驿家,努力改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结构。目前港闸区高店社区、新华社区长者驿家已建成投入使用,新园社区、费桥社区长者驿家即将投入使用。

二、关于组建“养老时间银行”。在市文明办、志愿者总会统一组织协调下,全市各界积极主动开展为老助老志愿服务,各社区也都成立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有针对性的为老助老志愿服务。如皋市、通州区、港闸区等地先后出台相关文件规范推进为老志愿服务工作。学田街道等已在试点实施“养老服务时间银行”。目前,全市共有300多支志愿者队伍为居家老人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此外,我局正从建立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入手,依托市慈善总会(社会捐助站)建立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志愿服务平台(时间银行),目前正在进行平台方案设计及招标工作。

三、充分借力商业养老机构。我局出台《关于推进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通民发﹝2018﹞76号),在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向所在区域辐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规模、服务项目及服务质量等纳入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考核内容,经评定该项为“优秀”的社会化运营养老机构,当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给予倾斜。对于投资兴办街道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央厨房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养老机构,按现行政策享受社区居家养老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政策。对承接运营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机构给予减免相应房租、水电费用。对上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符合基本照护保险服务机构准入条件的,按规定纳入照护保险协议管理范围。目前全市已有21家民办养老机构向居家老人开展延伸服务,为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助餐、助娱、助乐、助医或助浴等服务。

四、积极引导和逐步推进医养结合。2018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健康南通2030”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对推进医养结合、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制度安排,明确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配套措施等,并将医养结合项目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扎实推进。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签约家庭医生团队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动态管理,优先满足家庭医生签约的低收入老人、高龄老人及患有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行动不便的65岁以上老年人的居家健康管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需求。2018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23%。积极推进社区护理站建设,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专业提供居家上门护理服务,城市社区大力发展一站式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平台,农村地区大力推进农村敬老院护理站模式。2018年,全市建成20家社区护理站。

五、努力实现养老服务多样化。2018年,全市开展老年人基本情况筛查摸底工作,建立基础数据库。制定“5+X”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根据老年人需求,制定包括送餐助餐、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应急服务、精神慰藉等项目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全面开展5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服务。建立了老年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对老年人失能等级、服务需求类型和享受的补助标准等进行评估,确保政府保障的基本居家养老服务公平享有、精准供给,实现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精准对接。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将全市4.56万名生活困难老年人纳入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健全农村“一助一”关爱服务和城市独居老人探访服务制度。推动热心邻居、村(居)干部与农村空巢、高龄、失能老人一一结对,推动楼道长或社区干部等通过电话问候、上门探望等多种形式开展定期巡视探访,或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探访服务,切实保障权益,有效补齐农村养老和城市独居老人养老短板。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南通市民政局

2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