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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创制实施因病支出型“阶梯式”救助办法

来源: 海门市 发布时间:2018-07-23 字体:[ ]

为进一步有效解决“走帮服”中群众反映的因病致贫问题。海门民政局联合财政、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医保中心和扶贫办等部门,以市医保中心提供的数据为依据,实施阶梯式补偿医疗救助办法,根据个人自付情况,实施阶梯式分段补偿医疗救助,最高救助比例达90%。

在核准对象和救助款发放的过程中,海门民政局规范审批程序、发放方式和时间,确保救助工作透明、高效、公正。由市民政局将救助对象的医疗数据分发到镇(街道),镇(街道)负责通知本人(监护人或家庭)。经本人核对确认相关数据后,按照自愿申请救助的原则申请救助,填写表格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随后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民政部门汇总,市医保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民政、红十字会和慈善基金会三部门联席会议审定救助对象,最后通过“一折通”发放救助款。

目前,2017年度因病致贫阶梯式补偿医疗救助款,已进入审批阶段,8月底将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