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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五微自治”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 如皋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3-28 字体:[ ]

近年来,如皋市以切实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探索出“五微自治”模式,推动社区治理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为助力如皋实现乡村振兴,夯实了基层治理基础。

一是聚焦党建“微核心”,确保自治不偏向。强化社区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农村社区“社区党总支——村民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为主线“四位一体”的党组织架构,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党组织建在村民小组上,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和小组党员在群众自治服务过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并参与村民小组长开展小组议事协商等自治服务活动,既释放出基层党组织的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新活力,又确保小组自治不偏方向。

二是构建联络“微队伍”,拓展服务探新路。通过村党组织推荐、组民推举候选人,村党组织初审、镇党委、纪委复审的“双推双审”,推选产生8647名村民小组长,构建起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微队伍,确保党的惠民政策在第一时间让群众知晓、小组重大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有人向上级传递。同时,协助社区做好群众矛盾调解、孤寡老人事务代办、组民权益维护等自治服务活动,积极为组民排忧解难,提升了社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是创设自治“微平台”,议事调解促和谐。以统一服务处面积、统一对外名称、统一自治服务标志、统一小组自治流程和议事程序的“四统一”为标准,以一个小组或几个小组为单位,利用组内农户闲置房屋,推动建立了100个小组自治服务微平台,并以一张图明组内农户数据、一棵树明困难群众信息、一个角明自治流程,依托小组自治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小组议事协商、邻里纠纷调解、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关爱等服务,将自治平台打造成新时代文明实践社区养老助残志愿服务点,进一步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是发挥监督“微作用”,移风易俗树新风。以推动社区弘扬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减轻群众负担为目标,积极发挥小组长、村民代表、“五老”人员等群众作用,协助村委会依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城乡社区筹建村规民约执行委员会、红白理事会、小组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把遵规守约情况与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先进评选、入伍、入党、享受优惠政策挂钩,以批评纠正、限制推荐文明户评选等方式,有效遏制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盲目攀比等不良社会风气,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风尚。

五是建立管理“微机制”,考核激励激活力。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小组长培训、村干部帮带小组自治、小组长例会和小组长退出四个管理机制,构建村民小组长误工补助考核发放机制,并为小组长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通过开展培训、业务帮带、交流学习、考核激励、提供保障等方式,激发了小组长组织自治的热情,深化了社区建设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