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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八方发力完善“六位一体”社区治理体系

来源: 基层政权 发布时间:2018-07-31 字体:[ ]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从八个方面发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为核、服务为本、法治为先、德治为要、自治为基、善治为终的“六位一体”治理体系。

一是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引领社区治理一体化。确立城市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突出政治责任和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功能。坚持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分级负责、分层辐射,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努力形成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党组织联动体系。

二是建设基层综合设施,加快社区治理信息化。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购买、置换、改(扩)建、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推动政务服务“一张网”进社区,全面整合党建、综治、公安、人社、民政、教育、城管、卫生计生、残联等信息资源和系统,建设全市统一规范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系统集成和信息数据互通共享。

三是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社区治理精细化。按照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做到资源统一整合、人员统一配备、信息统一采集、服务统一标准、管理统一到位,建设“全要素”网格,打造成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道屏障。把管理资源下沉到网格,每个网格确定1名网格长,每个网格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网格员,实行分片负责、责任到人。

四是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彰显社区治理人本化。建立分级保障、相互衔接的供给机制,做好与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事项,构建功能互补、全面覆盖的社区服务体系。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服务和活动场所最大化、办公场所最小化的原则,合理设置为民服务功能,推行“一室多用、集中服务”。推行首问负责、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为居民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社区服务。

五是深化“政社互动”,促进社区治理法治化。依法厘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行职责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份清单”,进一步明确街道(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取消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签订的行政责任书,对清单之外的其他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依法依规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确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由市、县两级党委常委会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统一研究、确认下达,坚决防止社区减负事项反弹。

六是推动“三社联动”,加快社区治理社会化。大力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深度融合,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广纳各方、包容共享的载体作用,统筹社区各类资源,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社企合作等途径,引导驻社区单位、社会工作机构、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有序参与社区治理。

七是推进社区协商民主,实现社区治理规范化。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积极推广建立“三有”、“三会”协商机制,把加强社区协商作为推进基层自治的重要方面,切实保障居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权利。推进基层社区治理结构重塑,着力打造具有南通特色的邻里自治“五微三有”模式,实现基层“微单元”、“微力量”、“微平台”、“微服务”、“微机制”的有机融合,推动邻里有形覆盖,自治有序实施,作用有效发挥。

八是优化基层治理环境,助推社区治理品质化。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具体标准,推进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化建设。建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居民满意度评价机制,评价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健全老旧小区道路、消防、供水供电、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加强综合整治,不断改善社区环境。突出社区文化引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文明社区建设为载体,广泛开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