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变更登记公告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1-15 17:0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南通市少数民族联谊会经我局核准,变更以下登记:

名称由南通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变更为南通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法定代表人由张薇丽变更为张学城;住所由南通市跃龙路76号变更为南通市海联大厦6楼(工农南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