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拟推荐对象公示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9-15 14:4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政部于2021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确定在全国范围表彰并宣传推广一批政治过硬、治理完善、服务专业、诚信自律的先进社会组织,“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具体申报标准如下:

一、党的建设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部署。社会组织党组织把党的建设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严格执行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践行初心使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作用发挥突出。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出色作用。对在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社会组织,予以重点倾斜。

三、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健全,具有完善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

四、社会形象良好。模范遵纪守法,坚持非营利属性,诚信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品牌影响力大,社会公信度高。评估等级为4A、5A的社会组织优先参评。

五、运作规范合法。2016年至今,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参加年度检查结论皆为合格,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秘书长未因本组织的职务行为接受刑事处罚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问责。

对照“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条件,经社会组织申报和综合评定,拟推荐南通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为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5日至9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名(或盖章)后,反馈至南通市民政局,我局将按规定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联系人:朱晓玲,联系电话:0513-59003691

邮箱:ntgycyy@126.com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1918室

附件:南通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简要事迹

附件:南通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先进事迹材料.docx

南通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