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殡仪馆火化棺代销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南通市殡仪馆 发布时间:2025-11-03 16:33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概况

(南通市殡仪馆火化棺代销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9点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NT20250149

项目名称:南通市殡仪馆火化棺代销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85万元/年(3个标段总预算)。

采购需求:

本次为该项目第二次招标,共两个标段(沿用第一次标段编号):

标段二:竹质火化棺准入1款;

标段三:一次性制冷火化棺准入1款。

招标人针对以上2个标段共2款火化棺进行定点供货单位招标(共准入2款样品)。供应商可自行决定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的响应,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投标时每款火化棺均采取综合单价报价,报价不在采购单价限价范围的为无效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届满前,采购人对供货商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供货商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与供货商续签一次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具有履行采购项目所需的必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型企业或经销商,提供证明文件。

6.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法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7.若授权委托人前来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供应商自有人员,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24日17:00;

地点:本项目代理机构处;

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于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代理机构联系报名。电话:15006287999。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磋商响应资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24日17:00;

地点: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通市民政局网站、南通市殡仪馆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9点10分(北京时间),逾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响应文件(含样品)。

2025年11月25日8:00-9:10提供样品(含随样检测报告)。

招标人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京大道100号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南通市殡仪馆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样品提交地点:南通市殡仪馆景福宫底楼大厅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通市民政局网站、南通市殡仪馆网站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见面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机构提出。

4.现场踏勘

4.1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4.2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人处。

5.样品要求

5.1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产品样品(详见招标文件),样品的款式、材质等应与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一致。如经评审小组认定样品款式、材质等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2要求投标人在密封样品顶面盖板的反面粘贴标签(自行准备,样式如下),在标签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编号、投标样品名称、材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不透明白纸将标签沿四周粘贴遮盖。样品递交时,样品上任何显示投标人、投标产品名称的商标、品牌或其他显示投标人、投标产品名称的标志都必须用不透明的白纸粘贴遮盖,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标签样式(尺寸为:10cm*8cm,尺寸不可修改,标签上填写的内容可手写):

投标人名称:

标段编号:

样品名称:

材 质:

5.3未能提供样品及检测报告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5.4样品制作及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单位的样品不予退回,由采购单位封存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

5.5 样品编号规则:按所投标段编号+样品序列号组合编号。如:投标响应标段二,文件规定最多可出样2个,实际出样2个,则样品编号为:2A-1、2A-2,以此类推。投标人应注意保持样品编号的一致性,即:样品实物上的编号须和技术标中要求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价格标对应的样品相一致,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因样品编号不一致,或投标人在提交相关技术标文件和价格标文件与样品实物上标注的编号不一致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殡仪馆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京大道100号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方式:1586282854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004室

联系方式:王工 0513-55887688 13906272111

1103招标文件-南通市殡仪馆火化棺代销项目-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