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下半年)南通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24〕15号)、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22〕3号)及《南通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通民发〔2011〕66号)的要求,经过初审、实地核查、专家评估和公示,2024年度(下半年)南通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评估等级予以公告。
附件:2024年度(下半年)南通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附件.docx
南通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