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加强我市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对社会组织管理综合评估要求,我局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1月1日,随机对南通市交通运输协会、南通市水利学会、南通市房地产业协会等30家市属社会组织的财务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范围内的30家社会组织,有27家按规定已完成2017年度年检工作。有3家未完成年检工作,分别是:南通水产医院、南通市阳光装饰装修服务中心、南通市江海冬泳俱乐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除南通市江海冬泳俱乐部未建立账册核算外,其余29家均按照《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编制了2017年度财务报表。被抽查的29家社会组织2017年资产负债及盈亏情况主要为:资产总计约4440.09万元,负债总计约2774.67万元,净资产合计约1665.43万元,均为非限定性净资产。年度收入合计约2010万元,其中会费收入约403万元,成本费用合计约2113万元,净资产总变动额为约-102万元。
二、好的方面
1、加强财务制度建设。部分社会组织制定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票据管理等多项管理制度。
2、资金支出及审批手续完善。大部分社会组织2017年账面支出均根据相关制度经理事会研究同意,会长审批确认等程序,完善财务相关手续。
3、财务核算规范。大部分社会组织2017年财务报表经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合法的审计报告,财务核算较为规范。
4、票据凭证合法。大部分社会组织领取了连续编号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并将开具的收据完整入账。
三、发现问题
本次财务专项抽查主要围绕资金来源、资金支出、审批手续、财务账册、票据凭证、财务核算以及其他与资金管理使用相关的方面进行,抽查过程中发现被查社会组织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社会组织会计核算基础薄弱,存在未建立账册核算、以手工帐形式记账、以表代账等问题,有待规范。
二是部分社会组织会费收取与规定不一致,收取不及时,收取会费未开具统一收据或使用收据不规范等。
三是部分社会组织存在违规发放薪酬的问题。
四是部分社会组织资金管理较薄弱,存在票据不合规范的情况,发票抬头不合规、白条入账等问题。
五是大部分社会组织存在收入成本跨期现象。
六是部分社会组织存在支出手续不完备。
七是部分社会组织存在关联方大额占用资金现象。
八是部分社会组织存在投资收益未反应、验资报告与会计报表不符、业务收入、成本依据不充分、长期挂账清收不及时等现象。
四、采取措施
为维护社会组织的财务秩序,我们将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加大对社会组织财务的监管力度,对出现上述问题的社会组织出具整改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在后续监管过程中继续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抽查,引导规范社会组织规范自身财务行为。
南通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