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清明祭扫接待保洁服务项目项目需求公告(第三次)

来源: 南通市公墓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0-02-19 字体:[ ]

一、需求总则

清明节是我市群众集中祭祀先人的传统节日。近年来,随着城市开发建设步伐加快,安葬在我处的骨灰逐年急剧增加。根据以往清明祭扫接待经验,预计2020年清明节期间前来祭扫的市民将会超过100万余人次。为确保清明群众祭扫接待工作安全有序,在3月14日-4月10日期间,我所需要向社会公开购买保洁服务,协助管理处做好清明祭扫接待工作。

二、人员配置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力量和保洁队伍,合计总用工人数约440人。保洁实际进场时间及具体用工人数的增减,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灵活调整。每天的用工数,由投标人和招标人详细登记,并及时核对;

2、保洁人员形象较好,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听懂南通方言,能独立履行保洁工作职能;

3、配备各区的保洁队长应具有从事保洁工作2年及以上保洁管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指挥能力;

4、被派遣保洁服务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5、被派遣保洁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向群众索要物品或偷拿群众祭祀品;

6、投标人应遵守招标单位管理制度要求;

7、投标方应根据招标单位的要求制定具体的人员编制方案,派驻专人到现场负责管理,在服务过程中按招标人总要求具体实施。

三、服务形式

直接派遣保洁人员进行驻点服务,投标人不得将项目管理转让或转包第三方。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服务要求

为保障清明祭扫接待安全有序,保洁作息时间要求:3月21日-4月10日,清明节期间每周六、日和清明假期3天,保洁作息时间为7:30-11:00, 11:30-17:00;平时非高峰时间段,保洁作息时间为8:00-11:00,下午11:30-16:30。午餐自理。

保洁服务区域范围分别为:南通市公墓管理所及南通市生态故园内保洁服务,保洁人员岗位职责分配要求以甲方要求为准。

五、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可续3年。

六、其他要求

采购人现场巡视,发现以下情形,予以处罚:

1、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出现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以此类推;

2、正常工作时间,未经请示批准,擅自离岗、串岗的,出现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以此类推;

3、被派遣保洁人员在室内葬区抽烟或发现祭扫群众点香(烛)、抽烟没能有效制止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200元,以此类推;

4、利用工作之便,窃取祭扫群众私人财物或偷拿群众祭祀物品的,予以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与祭扫群众发生争执斗殴,影响招标人形象的,予以辞退处理;

6、工作岗位发现异常或突发事件,不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以此类推;

7、被派遣到具体岗位的保洁人员,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经提醒教育后仍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的,予以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全责。

评审方法和程序

一、南通市公墓管理所组织开标评审及评审原则

投标单位根据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等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比价。最终报价的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最终报价单需密封提交。本工程最高限价150元/人次,约306人次,预算价4.6万元。

合同授予

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3份),所签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成交人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赔偿责任。

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能出现的政策调整,导致清明祭扫天数减少或取消,双方按实结算。

履约验收及付款

一、采购人和中标人应相互配合,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积极组织本项目的实施,确保服务到位。

二、采购人、成交人不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三、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货款,实行部门预算支付。

招标响应文件格式

需提供资质文件目录,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此5项内容,若无法满足,则取消投标资格。

序号

资格后审资料文件 清单

是否符合(√)

1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的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人身份证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

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保洁服务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近三年(2017年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用工数不低于300人次的保洁项目的业绩原件(须提供有效的服务合同)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谈判供应商一般情况表等


请投标人于2020年2月25日上午10点之前将投标文件交予南通市公墓管理所3楼办公室王磊处,联系电话:15896211850。


资料下载:2020年清明保洁(第三次).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