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南通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民规〔2025〕3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务)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加强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现将《南通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民政局 中共南通市委网信办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通市水利局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2月8日


南通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提升综合监管系统性、协同性和有效性,促进殡葬行业规范发展,根据《江苏省民政厅等13部门关于推进殡葬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苏民规〔2025〕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到2026年底,全市基本形成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的综合监管体系,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殡葬活动更加规范,殡葬服务更加有序,广大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监管对象

主要包括提供殡仪、遗体接运、骨灰安放(葬)等相关殡葬服务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二、监管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加强殡葬服务主体资格的监管。对殡葬服务各类主体资格进行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从事殡葬服务的行为。(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

(二)加强殡葬设施审批建设的监管。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殡葬设施的行为进行监管。依法依规查处公墓私自扩大审批面积、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转让殡葬用地等行为。(民政、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负责)

(三)加强散埋乱葬行为的监管。对在公墓以外建造坟墓的行为进行监管,加强对在耕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和公路主干线两侧等地区非法建造、扩建墓地的行为进行监管,依法依规进行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公安、住建、水利等部门负责)

(四)加强殡仪服务的监管。对在医院太平间开展殡仪服务业务加强管理,对非法倒卖或泄露丧者信息、诱导高消费、勾连欺诈、价格违法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接运遗体行为的监管。对违规开具或买卖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涉黑涉恶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卫健、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

(五)加强对不文明治丧行为的监管。积极开展城市街头焚烧祭品源头治理专项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制止占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等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民政、公安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殡葬服务项目和用品的监管。严格清理捆绑服务、擅自增加服务项目、拆分服务项目、诱导消费、强买强卖等行为。严厉打击擅自定价和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严格整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市场监管、民政、发改、公安等部门负责)

(七)加强殡葬中介和民间从业人员监管。加强殡葬中介与民间从业人员违规开展殡仪服务的监管,对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制止,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

(八)加强网络祭扫行为的监管。对网络祭扫平台借机敛财行为监管,严禁巧设名目、售卖豪宅文玩等导向不良的网络纪念品,严禁设置“香火”排行榜等诱导充值的功能。加强网络祭扫平台内容的监督检查,严禁利用网络祭扫恶搞、抹黑、攻击他人。加强网络运营平台的监管,不得为低俗迷信、陈规陋俗等网络祭扫行为和网络治丧行为提供导流引流服务。(网信、民政、公安等部门负责)

(九)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殡葬服务机构消防设施、用电安全、用气安全、食品安全、车辆运送安全、房屋建筑安全以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管,对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督促整改。(民政、应急管理、住建、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

对以上监管任务形成清单,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任务、监管要求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详见附件)。

三、重点监管机制

(一)建立综合监管处置机制。市县建立殡葬领域跨部门监管运行机制,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及多部门监管职责的问题线索,及时转送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健全联合抽查检查机制。各地要将殡葬执法纳入综合执法范围,暂未纳入的应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形成跨部门综合监管合力。对涉及多部门联合监管的事项,要建立发现问题联合会商、联合处置及通报机制,针对“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及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迅速组织联合行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完善风险隐患监测机制。加强风险隐患动态监测、科学评估、精准预警和及时处置。依托信用监管平台,全面记录殡葬服务市场主体在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管理、公共服务及监督执法各个环节中的信用行为,及时归集共享信息,实现违法信息在线披露和信用共享。聚焦殡葬服务机构的核心业务监管,全面汇聚、整合共享监管对象的信用数据,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助力监管工作开展。

(四)实行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对殡葬领域申请强制执行事项,民政部门、法院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等协调配合,推进殡葬行政执法与司法强制执行有效衔接。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在依法查处殡葬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乱纪线索、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存在暴力抗法等情形的,可商请有关机关协助处置。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推进行政审批、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衔接,提升跨部门综合执法协作能力。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按照职责对殡葬服务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要及时总结殡葬行业典型执法案件,不断规范执法资格、调查取证、案件文书,形成一批执法案例卷宗,用以指导殡葬行业执法实践。

本方案自2026年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7日。

附件:南通市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doc

南通市民政局会发布